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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经研院组织对外交流活动监督管理研讨
2024-04-28 09:33:00  作者:袁晓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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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专家队伍的成长,国网江苏经研院越来越多的员工走出办公室参与到对外授课、项目评审、采购评标、协助政府工作等各类交流与合作活动中。4月22日,为合理高效组织相关工作监督,经研院纪委办和办公室组织业务中心和职能部门纪检人员,进行对外业务交流活动监督管理要求宣贯和细则讨论会。

针对那些活动可以参加、各类活动参加需要履行什么手续等关心的问题,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公司和院关于领导干部著书立说、参加外部交流活动、舆情防控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详细讲解了内外部活动的定义范畴、对外交流活动的审批程序、报备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明确了业务中心各层级、院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分别针对发表论文、论坛演讲、内部授课、招标评审等常见情形,进行了风险防范要点及监督管理案例的解析。

针对员工参与外部交流活动能否获取专家费等规定不太明确的问题,参会员工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规定、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定性量纪实务等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研讨,初步明确了把握“是否经过批准、是否实际提供了劳务、提供的劳务是否系本职工作、发放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五个监督原则,以及“可以、不得、不宜”领取劳务费、专家费的三种情形。

会议要求经研院各中心和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严格监督员工参与外部活动的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发挥以案治本、以案促建作用,健全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劳务费领取备案机制。

参会员工、国网江苏经研院规划发展中心支部书记谈健表示,“本次会议,细化了对外业务交流监督管理要点,明确了黑白灰区域,对科研人员增强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对业务中心合规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科学有序组织监督起到了非常实际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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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梦喆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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