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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09-27 09:08: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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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杭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原处长施建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9年,施建良在担任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期间,多次收受6家司法鉴定机构相关负责人所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下同)51000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土特产;将本人多次在滨江区某饭店消费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770元,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施建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5月,施建良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四级调研员梁景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9年8月,梁景武作为分管区人防工作的负责人,未建立“下洞”考勤制度,未审核相关人员实际“下洞”天数,违规同意每月向多名人防工作人员普发“下洞”保健补贴,共计175720元。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梁景武三次违规在非中标单位采购超出中标价、且不符合人民防空战备值班执勤和作战训练着装规定的服装,下发给人防工作人员,金额共计50030元,超出中标价标准36646元。2020年6月,梁景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苍南县金乡镇石砰片区党委副书记陈传准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2月,陈传准和同办公室同事负责保管和发放防疫物资,其办公室临时作为物资储藏室使用。陈传准个人觉得办公室人员集聚太多,不利于防疫物资保管和疫情防控工作,擅自决定将一间18㎡的超出其使用标准的房间作为其办公用房,且与其宿舍相邻并有一道门互通。恢复正常办公后未搬回原办公室。2020年4月,陈传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安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孝丰稽查中队队长朱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朱云本人或指派单位后勤人员蒲某某,每年从孝丰镇北街社区领取办公场所补助款20000元,共计120000元。朱云未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告,擅自将其中60000元作为补贴发放给单位工作人员,其个人实得12000元,余款用于单位购买茶叶、日常维修等开支。2020年8月,朱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海宁市硖石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丁国锋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丁国锋向其分管的街道下属单位海宁市某公司借用轿车一辆作为安监站执法检查公务用车,在保管该车加油卡过程中,丁国锋先后33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涉及金额共计12165.23元。此前,2019年9月丁国锋因违规驾驶公车等其他违纪行为被诫勉谈话。2020年7月,丁国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借用车辆予以归还,汽油款全额退赔。

6.诸暨市大唐街道文昌小学校长许浦、总务主任张光永套取公款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收受礼品礼卡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许浦在担任大唐镇中心小学、大唐街道文昌小学校长,张光永在担任大唐镇中心小学、大唐街道文昌小学总务主任期间,多次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虚构有关服务购买项目的方式,从学校套取公款共计35000余元,用于违规公务宴请、送礼等开销,其中许浦负责经手17000余元,张光永负责经手17000余元。2018年至2020年,许浦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购物卡5000元、中华香烟4条及红酒、土特产等礼品。张光永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许浦、张光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7.磐安县新渥街道残联理事长陶红卫等公款旅游、违规吃喝问题。2017年3月,陶红卫在担任新渥镇民政助理员、残联理事长、西湖村驻村干部期间,会同西湖村党支部书记陈中秋、原村委会主任陈峰等村两委干部9人,利用公务考察之机,公款购买旅游年卡到舞龙峡景区游玩并安排用餐,相关费用1250元以误工补贴名义在村财务中列支。2016年至2019年期间,陶红卫、陈中秋、陈峰等人多次组织或参与村干部聚餐,相关费用共计3510元,部分以误工补贴名义在村财务中列支,部分直接在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收取的报名费中开支。此前,2017年12月陈峰因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6月,陶红卫、陈中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动物疫病诊疗服务站站长、莲花镇华垅村党支部书记舒汉汉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9年12月,舒汉汉未按规定履行事先向组织报告程序,为儿子操办结婚喜宴,规模明显超过当地群众操办类似事宜的消费水平,并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008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6月,舒汉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回。

9.舟山市定海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利军套取资金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5月,周利军带队定海区统计局一行9人赴江西省疗休养,相关食宿费用等疗休养经费超支9876元。周利军指使下属相关人员虚造疗休养协议、虚开发票,套取单位资金9876元,用于补齐应由个人支付的赴江西疗休养的超支金额。2020年5月,周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予以退缴。

10.台州市卫健委原党委书记、主任应正南,台州市立医院原党委书记王海宝等违规参加和组织公款宴请并饮用高档酒问题。2020年5月,时任台州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应正南,党委委员、副主任林伟胜应台州市立医院邀请,与该院党委书记王海宝,党委副书记、院长王金富,院办主任王健等人,赴上海市某医院对接深化合作事宜。当晚,王海宝、王金富等人邀请应正南、林伟胜及上海方有关人员参加市立医院组织的公款宴请,消费大量茅台酒,餐费及酒水费用共计42424元,造成恶劣影响。此外,2018年以来,经王海宝同意,市立医院接受有关药企赞助费,挂账在台州市某酒店,违规设立“小金库”,共计52905元。2020年7月,应正南、林伟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免职处理;王海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王金富、王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龙泉市安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建伟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至2019年,安仁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给有关基层站所发放工作经费。经周建伟审批后,镇财政所以编外人员“年终考核奖、春节奖金、夜间巡逻和G20峰会补贴”等名义予以发放,共计126000元。周建伟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至8月,周建伟还存在使用公车接送其上下班问题。2020年6月,周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退缴,违规使用公车费用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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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迅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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