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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超800人受害!预防儿童性侵亟需全链条治理
2020-06-14 09:22:0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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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起,超过800人。这是2019年国内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数和受害人数。

前不久,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和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了这一数据。然而,由于诸多因素,性侵儿童案例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上述数据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国内版“N号房”儿童色情网站事件、上海幼儿园男教师涉嫌猥亵女童、企业高管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近年陆续发生的多起性侵儿童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公众对儿童性侵问题的强烈关注。

从立法到司法保护,从学校、家庭教育到社会预防机制,目前,对于儿童性侵问题,国家及相关部门已出台诸多政策法规,初步形成预防儿童性侵害的社会机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要完善促进儿童防性侵机制建设,使之形成一个综合的社会全链条治理过程,更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将防性侵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性同意年龄,保障儿童权益最大化。

提高农村儿童防性侵意识

两家基金会发布的报告披露,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中,发生在城市地区的高于农村地区。这不仅说明城市儿童和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更说明受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

这种判断与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的调查结论一致。2019年,赵皖平调研的脚步遍及10多个省,尤其是到一些偏远山区,他感觉在农村山区对于儿童性侵的认识还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

“由于传统思维和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一些家庭不愿意报案。报案的数量少,立案的数量肯定相应就会少。”赵皖平呼吁,应该对农村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给予更多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刘丽健康咨询中心技术总监刘丽认为,农村的信息渠道和社会综合配套体系较弱,加之隔代教育的现实情况,使家长和儿童对于性侵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除了政府、社会,家长也应该参与其中,增强防性侵害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提升留守儿童的防范意识。”刘丽说。

“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的教育,让预防性侵的教育能够进学校、进课堂、进教程,让未成年人知道什么是性侵,遭遇到性侵时要能够灵活机智地拒绝,并且能够及时报案。”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表示,要鼓励社服人员走进社区,对接村、居委会、居民的需要,特别是要关怀困境儿童。

科学划定上调性同意年龄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一法条明确了不满14周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无论其是否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都构成犯罪。

然而,对于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性同意能力是否受到限制,目前在刑法中还是一个空白点。虽然对加害人是监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的,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各种争议仍比较多。

赵皖平在调研中发现,在基层大家对“性同意”这个概念很模糊,甚至没有这样一个概念。因此他建议应提高法定的性同意年龄,由14周岁上调至18周岁。

“从一名神经科医生的角度看,14岁的孩子心智发育并没有健全,尤其在性同意方面,无法获知后续的风险,对家庭问题、生理问题、暴力问题、意外怀孕问题不可能想那么多。”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北京凌锋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凌锋对性同意年龄上调表示同意。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看来,我国目前性教育较为缺乏,14周岁作为性同意年龄规定偏低,他认为应该有区别地划定性同意年龄。

朱列玉建议,男女双方年龄差别不超过5岁的,像中学生谈恋爱等,性同意年龄应当依然是14周岁;一般的性同意年龄应当是16周岁;双方有监护关系或者教育关系、管理关系的,比如师生关系,性同意年龄应达到18周岁。“将性同意年龄划分为三档,既能对未成年人起到保护作用,又不损害她的性权利。”朱列玉说。

纳入义务教育常态化教学

对性侵儿童犯罪惩防两手抓两手硬,“对性侵儿童的赵志勇、何龙等罪行极其严重的一批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持续推进防治校园性侵的“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今年“两高”工作报告强调的这些内容,彰显了司法机关从严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手软的鲜明立场,体现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坚定态度。

预防儿童性侵害不仅需要司法机关严惩相关犯罪,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一个综合的社会全链条治理过程。

两家基金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国内媒体公开报道的301起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212起,占比70.43%,其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76起,占比35.85%。

这一数据与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调研发现的情况一致。“童年时遭受性侵,对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带来的往往是不可挽回,甚至伴随终身的伤害。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预防和发现机制,防患于未然。”刘希娅说。

刘希娅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市、跨区域联网和实时更新,实现跨区域查询犯罪记录,向各类幼儿园、中小学、补习机构和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开放,供这些单位知晓、查询,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普及防性侵的相关法律知识。

同时,刘希娅表示,加强孩子和家长的防护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未成年性侵的第一道防线。在道德与法治、健康教育等课堂上,老师要教学生认识并学会保护隐私部位、具备基本的两性常识。

事实上,在预防儿童性侵害方面,虽然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地方妇联等多部门一直在努力,各界志愿者也都积极行动,不断拓宽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但对全国两亿多儿童来说,相关培训教育仍然是杯水车薪。

“很多事情防不胜防,外面扎篱笆,不如把自己做得更强。”凌锋坦陈,目前很多学校只有生理教育课程,没有防性侵教育,这对于预防未成年性侵是不利的,建议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课程体系,进行常态化教学。(记者 周宵鹏)

标签:农村儿童;未成年人;预防
责编:吕霞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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