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受贿一案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称,2005年到2019年期间,张琦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单独或通过其近亲属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亿余元。
梳理近年来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不少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存在家族式腐败问题。家族式腐败有哪些表现形式?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深挖彻查家族式腐败?如何让领导干部守牢家庭廉洁防线、避免因“全家腐”导致“全家覆”的悲剧发生?
一人贪腐全家涉案,寄生性腐败屡有发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3月4日发布通报,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张琦“家风败坏,伙同家人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此前,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张琦同样被“点名”——“深挖细查云光中、张茂才、努尔白克力、钱引安、张琦等以权谋私、亲清不分的家族式腐败”。
张琦在担任海南省三亚市副市长、三亚市委副书记、海南省旅游局局长、儋州市委副书记、儋州市市长、儋州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征收拆迁、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和家人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贿赂。
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其亲属安排、调动工作;以妻子和儿子的名义在企业入股分红,为亲属谋取利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原书记李世镕一家同样深陷腐败漩涡。前不久,李世镕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在担任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期间,他不但自己贪污受贿,而且妻子、儿子、女儿、哥哥、侄子等多名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参与其中,也是典型的家族式腐败案件。
在担任鄂尔多斯市副市长时,李世镕利用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便利,指示时任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委书记王恒,在未履行正常招考程序的情况下,将儿子李俊达安排在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成为事业编制员工。此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李俊达从未到岗工作,工资、补助却每月按时打入他的银行账户。
“这类腐败问题的共性特点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亲属多在领导干部的分管范围或职权影响范围内获取非法利益。”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力,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远房亲戚等安排到分管领域单位或关联部门吃“空饷”,或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让其迅速“进步”。
依仗领导干部的权力和影响力,亲属通过经商办企业谋取私利,是家族式腐败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领导干部或是当“影子”老板,为亲属疏通关系,亲属再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职务影响敛聚财物;或是演“双簧”,利用职权授意有关个人或单位,“照顾”亲属的公司,再与其共同敛财。
判决书显示,李世镕任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多家煤炭能源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向其行贿。李世镕在协调推进项目进程、配置煤炭资源等方面为这些公司提供“照顾”的同时,还将其当作“私家金库”,既帮大哥、侄子等筹措资金,也帮妻子、儿子、情人等“入股分红”。
为帮助大哥李某实际控制的巴彦淖尔市秋林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解决资金困难,李世镕向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该公司董事长郭某证实,因公司属于李世镕分管范围,担心拒绝后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只能同意借款。事实上,这笔钱不过是以借为名、最终有借无还。
“公司效益好、分红高,很多人想入股,特别是一些‘关键人物’,因此公司有22%的社会预留股。”郭某说,为在泰山煤矿、富安煤矿技改项目等煤矿项目得到李世镕的帮助,在李世镕的要求下,公司同意其妻子、儿子、情人分别入股45万元、35万元、100万元,获得分红共计1933万元。
在李世镕案中,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领导干部私心贪念膨胀,没有守住公权的边界,“主动”借用公权惠及亲属。除此之外,因对亲属管束不严、过分迁就,领导干部任其插手管辖事务、接受请托、收受财物,也是家族式腐败的常见情形。
如果把领导干部腐败称为原发性腐败,那么家族式腐败则可视为寄生性腐败。将职权当特权、拿公权换私利,不仅酿成夫妻、父子、兄弟、姐妹等同堂受审、锒铛入狱的家庭悲剧,还严重危害社会公平,侵害人民群众利益。
手段隐蔽相互掩护,机关算尽难逃纪法严惩
家族式腐败建立在亲密关系基础之上,以亲情为链条,以政治资源支配其他社会资源。达到一定程度后,则会以贪腐干部为中心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权力寻租“暗道”丛生、利益输送“暗流”涌动。
此类腐败问题查处有何难度?一方面,相关违纪违法手段较隐蔽,不易被发现。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胡海江介绍,从已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家族式腐败问题的行贿、受贿手段花样百出且比较隐蔽,利益输送形式较难察觉。“行贿、受贿人往往不采用直接权钱交易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代之以借款、投资分红、房产交易优惠等方式,判断是否属于非法利益的界限、标准比较模糊,不容易被发现,这是审查调查的难点。”
另一方面,由于有着血缘或姻亲的纽带连接,利益共同体互相掩护,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审查调查,加大了案件查办难度。
“李世镕腐败案件涉及众多家族成员,李世镕的妻子、二小姨子、侄儿、哥哥等人在汇能集团入股、借款等问题中,前后交代不一致,数额认小不认大,部分人员失联不配合审查工作。涉案人员和家族成员之间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李世镕起初百般抵赖、避重就轻,极力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开脱。经过一段时间细致的思想教育后,李世镕等人在政策感召和纪法威慑下才说出真相。
“在家族式腐败案件中,特定关系人接受调查时,通常不会供述其靠山,反而会选择扛下来或者层层设置障碍。”在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委原书记杨家伟贪腐案中,杨家伟通过自己充当幕后老板、兄弟前台收钱的方式,伙同其二弟、三弟通过工程项目承包建设等手段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办理杨家伟案时,其先是与兄弟、亲友订立攻守同盟,案件查处一度陷入僵局。在被留置后,“即使在杨家伟已经交代的情况下,其兄弟、亲友依然拒不承认,力保杨家伟,在口供上难以形成证据链。后来几经周折才攻破防线,在大量外围事实证据面前,他们只得选择老实交代。”
去年12月,杭州市滨江区委原常委、副区长兰斌等人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宣判。在该案中,兰斌的姐夫廖伟平在兰斌知情、默认甚至亲自出面要求的情况下,先后9次“以借为名”收受贿赂共计375万元。而近日公布执行裁定书的陈曦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显示,陈曦作为湖南省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的亲侄子,利用陈三新的影响力,为请托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审计、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
“姐夫、侄子等近亲属由于不属于直系亲属,他们之间的关系相对隐蔽,组织不易掌握相关情况。”胡海江认为,从兰斌等相关案件情况来看,如何加强对在领导干部辖区内工作或在其职务影响领域内工作的特定关系人的掌握了解,是破除家族式腐败监督难题的一个着力点。
注重家风扎紧篱笆,让家庭成为坚固的清廉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讲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近年来,无论是查处的大案要案,还是基层“微腐败”案例,都表明家风不正、家教不严是家族式腐败发生的直接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定力不强,经不住“贪内助”、“败家子”吹“枕边风”,从而放松戒备、丢掉原则;有的对亲属腐败行为不管不问,纵容、默许“身边人”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有的亲自上阵,和亲属“齐心协力”,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
家事牵国事,家风连政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防止家族式腐败,须从家风建设入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在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也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处分情形。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严防家族式腐败,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如何发力?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认为,首先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严格要求家属遵纪守法,涵养清廉家风。
各地围绕家风建设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从廉政谈心谈话到领导干部家访,从家庭助廉教育到先进表彰,家风建设形式更多样、内容更充实。今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以开展一次肃流毒警示教育、拍摄一部好家风微视频、进行一次廉政家访为内容的“三个一”系列活动;重庆市纪委监委与市妇联共同剖析、运用典型案例中出现的家风问题,去年以来在全市开展“以德立家、以德促廉”主题教育活动2200余场,百万人次接受教育;江苏省宜兴市纪委监委围绕“严党风、优政风、正家风、树民风”主题,近年来先后设立了廉洁文化教育基地、修身齐家导航站等,组织开展了“清廉家风润万家”“修身讲堂”等系列主题廉政教育活动。
“一方面要推动加强家风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胡海江认为,制度执行不到位、日常监督留盲点、信访线索处理不及时等情况,同样会为家族式腐败滋生提供土壤。
“目前我们已通过廉洁家访、开通24小时线上举报平台等,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纳入监督范畴,并把家属参加警示教育固定为一项长效机制。”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晓东说,要努力防止家庭滋生腐败,让家庭成为坚固的清廉防线。
加强家风建设,还需扎紧制度笼子,树起监督篱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北京、广东、重庆、上海等多地陆续出台相关措施,盯紧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不当利益输送等问题并提出明确要求。
对于领导干部亲属等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湖南省先后出台《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今年,湖南省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发现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提篮子”“打牌子”为亲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及时记录在案,作为廉政“画像”、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的重要依据,并从严从重查处相关案件。
此外,针对家族式腐败的隐蔽性,多名受访者认为,除了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外,还要灵活运用交叉监督、滚动式监督、察访等多种方式,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多渠道收集处理群众举报和舆论反映,及时发现家族式腐败苗头和线索。同时,加大惩治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清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关系枝蔓,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本报记者 柴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