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题:延长过渡期1年 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央行有关负责人详解资管新规过渡期调整
新华社记者吴雨
原本于2020年底结束的资管新规过渡期,将延长至2021年底。过渡期为何延长1年?期间有何政策安排?延长过渡期是否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对于这些市场关心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31日一一进行了解答。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也面临较大压力。为此,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同时,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为何决定延长1年?该负责人介绍,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
记者从人民银行了解到,对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相关部门将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
不过,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也明确了相关政策安排,将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个别机构还将面临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等方面的惩罚。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过渡期延长1年,有市场人士疑虑:这是否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过渡期规范整改工作,推动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