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
曾广受关注、引发争议的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近期有了新消息。当地政府部门的公开通报显示——“已组织邀请规划、建筑、雕塑、文保等方面权威专家,对关公雕像搬移选址方案进行咨询论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历史文脉、自然环境、旅游发展规划等,依法依规、科学制定搬移方案”。从建设完工到计划搬移,造成的损失令人惋惜,这也给巨型雕像建设背后“贪大求高”、简单粗暴打造“文化地标”的文旅发展模式敲响警钟。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会同有关部门对巨型关公雕像项目进行了调查。调查认定,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干预、纠正,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类似“贪大求高”的滥建现象并非孤例。贵州省独山县在影山镇净心谷景区内建设的水司楼,建筑高达99.9米,投资高达2.56亿元,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而媒体的梳理也显示,近些年,各地建设巨型雕像的情况时有发生:2004年,广东肇庆将军山上违规建设巨型关公雕像,2009年,该雕像被群众举报,2010年拆除。2012年,广西柳州欲建设国内最高柳宗元铜像,该项目于2013年停工,2014年开始拆除。
已有前车之鉴,但仍罔顾实际、动辄斥巨资打造巨型雕像,简单粗暴打造“文化地标”,折射出一些地方在文旅发展中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态,以及建设形象工程的冲动。巨型雕塑的建设关系到城市的形象,该不该建、如何建、建成什么样,都应有对于法律法规的切实遵循,以及科学合理的决策流程。盲目跟风或是“拍脑袋”而为,注定无法承载起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长久期待。
“贪大求高”的建设,不能放任不管。以巨型关公雕像项目为例,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这座雕塑的建设方是在2014年向荆州市住建部门和规划部门分别提交的施工许可和规划许可申请,但是申请的内容仅仅涉及雕像的基座部分,关公雕像事实上没有履行任何报批手续。然而,从2014年提出申请到2016年建成,再到2020年的今天,规划、建设、审批中的监管问题,应当反思。
文化建设是个“绣花活”,还必须走心,否则难以打动受众。地方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应有人文关怀、长远眼光,急功近利、大干快上的思路要不得。相关规划设计要坚持实事求是、契合城市历史文脉,相关论证需要严谨审慎,相关的监管必须坚决有力。要有长远意识,不能把放任“砸钱”搞大建筑大雕像当政绩,导致劳民伤财。
昔年,关公失荆州,人们多归咎于“大意”;如今,地方文旅发展,贪大求高、简单粗暴的模式该终结了,如果随意而为、肆意妄为,注定“再失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