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 你我冷静评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离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静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相关多个热点话题连日冲上网络热搜:
设置冷静期是否干预离婚自由?冷静期内发生家暴怎么办?冷静期内一方“突击花钱”或转移财产怎么办?冷静期30天里都能做什么?更有人担心离婚因此会变难,冷静期会出现变数,纠纷增多——
案例
“冷”了那么久,还能回暖吗?
家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南路的老于来自农村,常年在城市干土建工程。这些年,他在普兰店区开发项目,生意做得还算称心,但多年来和妻子老陈的感情一直处于冷战期。老于多次提出离婚,妻子先是以孩子还小为由拒绝,后又说等孩子考上大学再离。这样一拖又是好几年。老于苦笑着说:“我们都冷静了这么多年了?还能回暖吗?”
老于的妻子老陈是城里人,有着体面的工作。两个人结婚后,老陈挣的是死工资,但家境殷实,不愁没钱花。老于每年的收入不固定,但老爷们嘛,家里买房子、孩子上学等开销全部由自己承担。两口子各自挣的钱各自保管,互不干涉。久而久之,两个人各忙各的,互不关心。老于在外忙工程,老陈按部就班地上班。两个人聚少离多,感情上出现了问题。
“这种状况有七八年了吧。别人都以为我们已经离婚,其实我只是离家,并没离婚。”老于回忆说。那老陈是什么态度呢? 老于说,她心里没有我这个丈夫,但以前因为孩子不想离婚。现在孩子出国留学,她去陪读了几年。回国后也曾约过我谈离婚的事,但当时我非常忙,正是工程收尾期,就没及时和老陈办手续。“这次我回大连市内的家和她谈离婚的事,她竟然搬出了《民法典》,说离婚需要冷静期。这不是开玩笑吗?我们的冷静期已经够长的了,还要咋冷静呢?”
老陈究竟是怎么想的呢?老于分析,老陈是个没有主意的人,她的主意主要来自家人或者好姐妹。最近有个闺蜜跟她说,你也是50多岁的人了,人老珠黄,再嫁是不可能了。老了老了,总得有个伴吧,所以不能离婚。老陈就犹豫了。
可老陈这一犹豫,老于只能无奈地苦笑。“我可不是外面有人逼着要和我结婚而离婚。但这样拖着过没感情的生活有啥意思呢?”
至于离婚“冷静期30天”,老于觉得,30天就30天吧,几个300天都过去了,何必在乎这30天呢?“凡是要离婚的,30天有啥用。我们都一把年纪了,早过了冲动离婚的年龄,冷静期对我们来说其实没什么实际意义。”老于说。
鲍文锋文
■ 姚女士 四川成都 公司职员
把握机会 修复婚姻
自从“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出台后,社会和网络上出现了不同的声音——疑虑、担忧甚至是谴责。但是我想说的是,离婚冷静期给了夫妻双方一个修复婚姻的机会,让彼此更理性地面对自己的婚姻,重新思考婚姻存在的意义。
既然双方已自愿申请离婚,说明婚姻出现了问题和裂痕,在这分开的30天里,彼此有机会冷静地思考问题出在哪里: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是原则性的问题?有无改善的可能?尤其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作为担负着养育之责的成年人,是不是应该慎之又慎?
对于冲动离婚一族,这一制度无异于一剂良药。如今有些“90后”闪婚、闪离很普遍。很多小夫妻结婚仅一年左右,就因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小事打得不可开交,直至闹离婚。我曾经在网上看到一组数据,是对5万个离婚者进行统计得出的结论,显示结婚2-6年的夫妻双方,离婚的第一大原因不是家庭暴力、不是出轨,而是家庭琐事。
千百年来,人们认为到了合适年龄结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忽略了双方进入婚姻的前置条件,即婚姻谈的不仅是感情,还要看双方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自我意识也越来越高,希望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实现自我价值。但是一旦选择进入婚姻,双方都需要慎重考虑,婚前就家庭分工、财物管理、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现实问题进行具体沟通,以免婚后由于缺乏宽容和耐心而产生无法调和的矛盾。
对于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离婚的夫妻,也许“离婚冷静期”意义不大,但至少是无害的,就用这30天来缅怀曾经的酸甜苦辣、思考未来的人生走向吧。
网上有人说,“看到‘离婚冷静期30天’刷屏,我陷入了‘结婚冷静期’”。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要把婚姻“当饭吃”,把爱情“当点心吃”。婚姻本就是理性的产物,它承载的不仅仅是那一点点小情小爱,还有责任、担当、合作、宽容、耐心和共同的人生目标。
有人说,男人结婚是因为疲惫,女人结婚是因为好奇,结果双方都大失所望。希望更多的人慎重对待婚姻,不要因为一时冲动、疲惫或好奇而轻易步入婚姻殿堂。婚前做好沟通、理性看待婚姻生活,婚后相互扶持、用心经营、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这样不但有益自身、家人和家庭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整个人类的进步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王明峰整理
■ 程女士 河南南阳 公务员
冲动“刹车” 理智“在轨”
我觉得设置离婚冷静期非常好。
有一种说法,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离婚是两个家族的事。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还涉及到孩子、双方家族,不能因情绪狂躁而失去理智,轻易草率去决定。30天的时间正好,长短适宜,符合人心世情及社会现实需要。虽然自己当年经过月余考虑,最终义无反顾地走向分手,但我支持这种让人慎重考虑的做法。
我的婚姻就充满了儿戏。前夫因为在朋友家门口偶然遇到我,一见钟情,随后开启死缠烂打模式,许多天坚守在我家附近,期望邂逅,献鲜花、送礼物、请吃饭、看电影、陪游玩、接送上下班,想方设法把其他男孩从我身边赶开,还在我父母身上做工作,终于使我无可奈何地屈服,嫁给了他。婚后儿子出生,繁琐的家庭生活使他日渐不耐烦,本性逐渐暴露出来,认为我已成为妻子,进了保险箱,就开始猎艳其他的漂亮女性。他一次次出轨,我一次次原谅,他再一次次伤害我,甚至在我出差的日子里,他把女人领到家里来鬼混。我指斥他,他竟然对我多次家暴。失望之余,我提出了离婚。双方老人劝慰,爸妈说为了孩子,让我认真思考一个月。经过深思熟虑,我认为他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而我想过清静安稳的生活,于是毅然决然地离婚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所以,为了社会稳定,法律保障离婚自由,也反对轻率离婚。离婚冷静期,考验的其实是双方对婚姻、对人生的态度。
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不是枷锁,不违背“离婚自由”原则,而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并且它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遇到家暴,应当注重收集家暴证据,如通过报警、验伤等方式固定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尽快判离。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让狂躁“刹车”,使理智“在轨”。设置个缓冲期,能杜绝部分人脑袋一热的冲动,会挽救一些婚姻,让冰冷的法律具备温馨温暖的人情味。
路漫漫整理
■ 农 布 云南德钦 法官
缓冲期内 当心变数
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个人觉得有利有弊。我经手的离婚案子很多,以前多次劝和,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冷静期。
几年前,我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子。由于旅游业的兴起,男方为了家庭增收,出去开旅游车。一来二去,见的世面多了,人也变得精神了,在外面认识了很多朋友,电话、微信也多。女方因此变得疑神疑鬼,总是查丈夫的电话,即使他人在外面,也常常视频查岗,期间难免有些误会。男方对女方的无端猜疑很是愤怒,日积月累,最终来到法院要求离婚。我认真地为他们算了一笔账,包括双方家庭的经济账、亲情账(孩子),最终两口子放下猜忌,重新牵手。
当然,事情总是相对的。冷静期也有可能成为矛盾激化期,转移财产、家庭暴力都有可能发生,甚至个别家庭会出现民事转刑事案件。在我们法院,家庭矛盾变成刑事案件并不是个例,有的演变成命案。这样说来,冷静期就需要我们执法人员视实际情况具体操作,对于确实不能调和的婚姻一定要果断处理,以防事后发生事故。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交际越来越广,离婚也比过去多了。离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静期”,可以给头脑一热就想离婚的人一个缓冲期,一旦冷静下来,认识到自己的冲动,双方就会复合如初。但冷静期内的法律工作者不能“冷静”,而是可以利用亲情等资源,让双方真正冷静下来,消解心中的芥蒂。
当然作为执法人员,我们一定要高度警惕冷静期內出现的一些变数,防止出现家暴、“突击花钱”或转移财产,让冷静期真正成为修复家庭破裂的缓冲期,使濒临破裂的感情和好如初。
江 初整理
■ 费 燕 北京 互联网创业者
冷静之后 一别两宽
在婚姻这个围城里认为自己幸福或者不幸的你我,一定在心里默默推演过关于离婚这件事。理论上人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比结婚的时候更加犹豫不定或者患得患失,因为毕竟不似结婚时年轻冲动不计后果,而且离婚时涉及的人和财产的难题常常比结婚时来的要多。
人们离婚无非是因为不再相爱,或者又一次发现了自己以为的真爱,还可能是无法和对方的家庭共存,还有就是生不生孩子?要不要二胎?是不是必须有个儿子或者女儿?还有的也许是为了买房卖房时能省点儿税钱或者是贷款利率和北京的购车指标,还有分割债务责任……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婚姻应该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几次大选择中最重要的那一次。
不论结婚还是离婚,都应该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不稳定的婚姻不仅会对财产安全造成影响(离婚基本就是一次财产大幅缩水),对孩子今后的教育、婚姻、事业也不会产生正向影响。更何况仅仅因为一次吵架而话赶话僵持不下、碍于面子和死不认错就草率行事的离婚悲剧也不在少数。
至于家庭暴力、突击花钱和财产转移这样的极端例子,相信存在类似情况的家庭,本来在财产安全管理、家暴零容忍方面就一直存在问题,这些矛盾的解决方案绝对不是原来的协议离婚流程就可以解决的。
人生中,婚姻这件大事真的需要我们能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在一个更高更远的地方审视、思考,冷静下来想一想,在彼此共处的关系里,我们自己错在哪里了?如果不做改变,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和必要开始新的一次旅行?如果我们自己成长了,这段感情是不是就真的结束了?
我想,冷静之后真的需要一别两宽的,也许恰恰是我们和那个曾经负能量满满的自己。一个自足且快乐的你,无论如何都不会过得很差。
观点
■ 薛亚利 上海社会科学院 副研究员
“三十天冷静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部法规及其条例合理设立或增减的初衷,应该是覆盖最广范围人群且对其有益。《民法典》离婚程序中新增的“30天离婚冷静期”,如果解读为只是应对“闪婚闪离”“冲动离婚”和“赌气离婚”等非理性行为,显然是不够的。
人性是复杂的。具体到离婚这一行为决策,至少可以看到经济的、情感的和社会的三种动机。对“30天离婚冷静期”解读为干涉“个体离婚自由”或“变相处理财产”的说法,只是一种简化人性的假设推断。仅从社会动机而言,离婚就有很多超出个体层面的社会因素,例如,社会流动让不同地域的人结识并缔结的婚姻日益频繁,这挑战了配偶双方的婚姻调适能力、饮食习惯、风俗习惯、消费水平等看似与婚姻距离较远的因素,而这些都是引发婚姻危机的客观动因。
追溯离婚的多层次原因及复杂人性根源,并不是直接推论“离婚冷静期”的合理性,而是为论证“离婚冷静期”的合理意义,需要借助政策手段才能凸显出来。
走到离婚的地步,通常是当事人对化解婚内问题陷于绝望,但凡还有解决办法,没有人愿意对投入良久的婚姻决绝放手。近些年来中国社会生活发生巨变,触动婚姻家庭随之而变,进入婚姻的每一个人,都需要认识社会和婚姻家庭的变化及面临的挑战到底是什么。更为重要的是,每个人需要掌握应对这些挑战的婚姻发展规划、共同财富管理、夫妻沟通策略及亲子教育技能等,这些才是一段婚姻得以维持的坚实基础。如果这些因素不具备,为了逃离一段婚姻而进入另外一段婚姻,只能是重蹈覆辙。
可见,“30天冷静期”不能仅仅是一个条例的横空出世。作为面向社会的普适性法规,我们期待看到相应的条例解释以及针对社会问题的相关政策化解之道。“冷静期30天里能做什么”应该成为一个思考的落脚点,在这期间应该有一些新内容。例如:与婚姻建设相关的各种帮助措施;除了调解之外,是否还可设置婚姻沟通、理财规划、家庭教育等培训项目或学习课程供当事人选择?婚姻作为一项社会制度,事关劳动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但婚姻又由个性化的个体组建而成。我们希望婚姻保持稳定、发挥正向功能,但前提是围绕婚姻应有更多符合人性的意义解释及配套的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