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0月14日电(彭宁铃)养老保险、老年人投资经营、遗嘱继承……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全社会一直关心的话题。
在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来临前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介绍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案件情况,呼吁老年人铸好自身权益防护“铠甲”。
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会上,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毕东丽首先介绍了该院养老保险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
据了解,2018年至2021年9月期间,二中院共审结养老保险类行政案件54件,包括因不服养老保险待遇核准结果引发诉讼的25件案件和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履行养老保险相关职责引发的29件诉讼案件。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相关政策持续推陈出新,法院受理了大量养老保险行政案件,案件还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特点。
毕冬丽指出,近四成实体判决案件涉及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案件所涉基础事实查证困难、案件政策性强,涉及一般规范性文件多是案件的总体特点。
就案件所涉基础事实查证困难,毕冬丽提示,公民个人应增强个人档案材料留存意识。
“个人原始档案中有部分材料需要公民个人填写或者向有关单位申请开具,对于此类资料,公民个人应及时办理并主动向档案保存单位提供。”
此外,原始档案材料缺失影响养老保险待遇核准,个人应当注意保存能够证明缺失工作经历的原始记录、调令、工资表等客观证据材料,并主动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交。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有异议的,及时寻求救济。
老年人,别轻信“天上掉馅饼”!
北京市二中院副院长廖春迎还在会上通报了该院审理的涉老年人投资经营纠纷案件情况。
据悉,2018年以来,二中院受理的老年人投资经营纠纷案件数量每年均超过10件,标的额多在20万元以上。
廖春迎表示,纠纷产生原因,主要是由于老年人投资经营偏好高收益,专业知识不足及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相关纠纷中被告方承诺的年收益均在8%以上,个别案件中承诺的年收益甚至超过24%。”廖春迎说,通常来说,承诺超过每年6%的收益率的投资就应当保持警惕,即便前期收益较稳定,仍需要持续关注。
二中院特别提示老年人,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类型的投资项目,拒绝业务员关于“返利”等可能使财产有去无回的推销。
此外,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机构进行投资,不轻信朋友、邻居的推荐,不盲目涉足不了解的投资领域。对包含“高价回购”、“溢价回购”等内容的推荐项目保持高度警惕,注意打感情牌、嘘寒问暖等惯用手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