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着办着没了下文”如何破题
浙江建章立制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王春
□ 本报实习生 吴 攸
当事人报案后由于种种原因总是无法立案,案件进展总是等来一句“还在进行中”的遥遥无期;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法律和程序,只知道案件办着办着没了下文,公平正义说着说着没落到实处……在今年6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通报的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问题中,“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是涉法涉诉信访数量最多、群众意见最大的执法司法问题之一。
如何破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浙江政法系统了解到,浙江通过突出建章立制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将“当下治”化为“长久立”,固化新提升、新面貌,取得积极成效。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说,教育整顿处理人不是目的,彻底解决问题才是宗旨。浙江政法系统以研究完善教育整顿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为重点,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建章立制为着力点,将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广开来,化一地经验为全域做法,推进政法队伍建设长效常治。
践行“三能”精神
扎紧制度的篱笆
发现嫌疑人后果断上前,不顾手上水果刀划出的伤口,与同事配合将其抓获并绳之以法……这是杭州市淳安县公安局民警童立荣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一幕。从直面歹徒到日复一日开展社区“反诈”工作,再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涌现出一批公安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浙江省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浙江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制度》《浙江省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篱笆,推进专业化办案。
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顽疾,动力何来?浙江公安回答响亮:践行“三能”(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精神。
教育整顿过程中,浙江公安推动践行“三能”精神和教育整顿同频共振,并以此为突破口推进公安执法改革,通过建章立制固化教育整顿成果,实现从“当下治”化为“长久立”。
“治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顽疾,需要公安系统内部“刮骨疗毒”式地常态化检查监督。
在浙江,县级公安机关建立了日清周结月通报制度,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对接处警、在办案件等执法源头和执法过程开展实时监督和定期通报;市级公安机关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网上执法巡查,与县级公安机关开展问题联动整治;省公安厅及时调整全省执法网上巡查数据模型,每季度下发各地核查存疑数据,目前存疑案件存量大幅下降。
近日,记者来到台州市路桥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看到,两名法制民警为一组,正通过电脑与大屏幕检查办案民警制作的电子卷宗。民警告诉记者,像这样对各所队一周内办理的所有案件开展全量检查,在路桥已经是常态。
据介绍,法制、预审、督察等部门全员入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组建监督团队,设立9个岗位,运用系统平台,实行24小时线上全程监督、闭环管控,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问题。
执法办案监督需要内外双管齐下。记者采访了解到,浙江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普遍设置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常驻与轮值相结合,检察机关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公安机关日常侦查工作情况,加强与公安法制等监督部门的有机衔接,提前介入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侦查的监督和指导,有效消除监督盲区。此外,对突出性、阶段性问题开展专题巡回检察,集中解决侦查环节部分顽疾。
质量监督大检查
守护质效生命线
今年8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就黄某阳等人与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行政登记争议申请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全程网络直播。检察院商请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代表人出席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授、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担任听证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以公开促公正,宁波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公开听证,实现全市两级检察院“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件质效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教育整顿以来,浙江法院在全省范围内掀起“查万案、听百庭”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的浪潮,对2017年以来各级法院被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抗诉再审的案件,超过正常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及尚未审结的长期未结案件、久押不决案件,信访申诉、审执缺乏兼顾、裁判尺度不统一投诉等重点案件,综合运用法官自查、互查,跨法院、跨地区交叉评查,律师与法官互评等方式,累计评查案件4.2万余件。
在此基础上,浙江法院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除通过扣减绩效考评分、扣发绩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予以追责外,全省法院共延期晋升法官等级123人,调离审执岗位11人,责令退出法官员额8人,取消入额资格11人,4件违法审判案件启动惩戒程序。
自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浙江全省法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但由于案多人少等客观原因存在,以及部分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过程中理解上的偏差,立案问题仍需要进一步规范。
为此,今年9月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严格规范立案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网上立案的规范性特别进行了强调,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网上提交的起诉材料,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登记立案;需要退回补正的,除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外,还应当附上审查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当事人联系沟通;对经补正仍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携带材料到立案窗口现场提交或者邮寄提交,严禁随意退回。
当场立案率不小于98%;跨域立案2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处理完毕;12368诉讼服务热线应答时限小于15秒,办结率不低于99%……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为民改革,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一纸判决,只有最终落到执行完毕才算案结事了。根据浙江省高院“奋战60天,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要求,绍兴法院闻令而动,掀起今年入冬以来的第一波执行热潮。
在陆某与魏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多管齐下,穷尽手段调查被执行人魏某名下财产,并对魏某可能居住地多次走访调查,多次敦促履行,魏某均不为所动。11月9日上午,上虞法院执行干警直奔魏某住所,将正在睡觉的魏某带走后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最终全额履行义务。
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深化清理长期未结案专项行动、持续打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浙江法院聚焦重点难点,守护案件质效生命线。
推进司法信息化
监督效应最大化
案件全流程智能审判、一键生成裁判文书、法官只需确认或简单修改即可……这是记者来到温州龙港市人民法院看到的一幕。
前不久,因无证醉驾,龙港市交警大队民警将杨某当场查获。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检察院依法起诉后,承办法官通过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模块,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比;平台自动从起诉书中提取案情要素,法官逐一认定后,平台依据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指引,自动生成裁判文书98%以上的内容。
借助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通过健全“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快速审理-司法部门及时对接”工作机制,实现了拘、诉、审、判等节点的无缝衔接,进而实现危驾刑事案件100%当庭宣判、当庭生成裁判文书、当庭送达三同步。
打通数据壁垒,畅通监督渠道,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动更加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也是浙江政法机关以信息化助力司法公正的一个缩影。
“数智监督云平台上线一个多月,就将百余件高质量线索移送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业务部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周昆对记者说。
今年3月上线的数智监督云平台,是拱墅区检察院在前期研发的“法治地图”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检察监督模式,通过信息化实现批量监督线索摸排发现,根据大数据初步分析风险出现的原因,检察官再据此选择不同的监督方式,从而使检察监督效应最大化。
以数据共享为基础,通过智能化方式提升监督效能。浙江省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平台,加强办案中监督,覆盖侦查办案全流程。侦查监督平台自动推送监督事项法律依据,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全面、明确的监督指引,有效解决监督事项掌握不全面、不准确问题;按照轻微、一般、重大和涉嫌犯罪四类情形,采用口头监督纠正、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四种监督方式,规范监督行为。
浙江省高院全面推进“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将全面构建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和“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重大改革深度融合,将各类司法人员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嵌入办案平台,实现对各类履职行为可提示、可预警、可留痕、可倒查、可监督。在办案办公平台嵌入裁判文书智能校对功能和庭审巡查功能,通过数字赋能提升裁判文书、电子档案及庭审评查、纠错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围绕审判执行评估指标的优化与运行态势的可视化、流程节点的优化与办案质量的过程监控、司法标准化与案件评查功能的迭代深化、重点案件智能监管的迭代深化、司法公开的标准化与迭代深化5个方面,浙江法院研发实现案件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管案”功能模块,为司法人员公正履职提供支撑。
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朱晨说,下一步,浙江将通过持续深化顽瘴痼疾线索核查工作,加强与两批次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的衔接,做到问题没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同时继续把建章立制作为抓源治本、长效常治的关键一招,注重运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突出多跨问题制度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