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和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对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为宣传落实好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本报今起推出“提文明素质 强防护能力”栏目,敬请关注。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在防控疫情期间,仍有人顶风吃野味。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大鹏新区某海鲜街检查发现,一家海鲜档正在售卖广东省重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并立案调查。
根据刑法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轻则可能构成行政违法,重则可能构成犯罪。但相比于猎杀野生动物、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猖獗的违法行为,目前法律规定还存在一定疏漏,不能有效斩断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
比如,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只有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一般的行为,只能由市场监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对此类违法行为规定罚则,市场监管等其他行政机关的执法力度因而不尽如人意。同时,对于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是否需要检疫,如何检疫等也存在法律空白。正因如此,猎捕、贩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难以杜绝。
经历过SARS疫情,人们明白了自然界病毒通过野生动物传人、人传人的模式,但个别人却管不住自己那张嘴。不明的野味来源,拥挤的运输环境,糟糕的屠宰场所卫生条件,都增加了人与野生动物的接触几率,增加了人感染致病病毒的可能。无论是从维护人类自身健康的角度理解,还是从敬畏生命、善待自然的人道主义出发,肆意猎杀野生动物、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并被叫停。
斩断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应做到全面治理、源头治理、从严依法治理。除依法严惩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之外,对于非法制造、买卖野生动物制品的,即便情节轻微,也应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于明知或应知系“野味”而食用的,应依法施以罚款、拘留等处罚。2月3日,多部门联合部署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各地也积极行动起来。期待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并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早日彻底打击和取缔清除各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及交易行为,敬畏生命、善待自然,也保护好人类自己。(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