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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财政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十一)
2020-02-06 21:07:00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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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广西监管局“四关注”做好疫情补助资金跟踪监控工作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广西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驻地就近优势,努力做到“四关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跟踪监控工作。

一是关注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跟踪了解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地资金管理办法的进展。对比梳理中央与省级印发的资金管理办法,把握重点内容,研判财政补助政策监控的难点。

二是关注资金下达进展。与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处室保持密切联系,第一时间获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文件,逐一比对自治区财政厅下拨文件,确保中央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同时,跟踪关注全区各级财政疫情防控投入情况。

三是关注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广西财政建立的疫情防控经费统计报送制度,及时获取广西财政“每日一报”,了解广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进度、使用方向,分析各地填报数据质量,及时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对统计信息列明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质询,提出加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

四是关注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逐条研究疫情防控财政补助政策,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掌握的情况,分析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存在的执行难点,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及时做好下情上达。

各地财政

天津市财政局: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津财政部门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方法,紧急动员、迅速行动,积极对接各预算单位,了解资金需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力以赴做好资金保障,绝不能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同时建立防控资金市区联动机制,开通快速拨款、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绿色通道,多措并举支持疫情防控。

落实防控工作经费补助政策。早在1月17日,市财政局就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主动对接市卫生健康部门,了解我市传染病医疗物资储备情况,拨付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同时协调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开通绿色拨款通道,确保各级财政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位,节假日无休。足额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相关经费,截至2月3日,市财政已累计拨付卫生部门防控资金2.9亿元。

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专项拨付1.2亿元医保基金,提前拨付至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对于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保人员,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未参保人员,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财政资金保障。

落实临时工作补助政策。对于直接接触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人员以及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分别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和200元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落实工伤保险政策。配合市卫生、市人社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建立防控资金市区联动机制。督促各区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投入责任,采取预拨资金、事后审核的方式,足额安排垫付资金。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各区转移支付力度,累计下达各区防疫资金0.9亿元,有力支持各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防疫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要求,建立疫情防控财政工作日报制度,据统计各区已累计安排区级资金2.9亿元。

开通采购绿色通道。出台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工程、货物和服务,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实行紧急采购,可不执行采购计划备案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同时要求采购人加强采购内控管理,在提高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充分保障采购质量。

加强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指导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受托运营机构出台《关于降低担保费率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发挥增信保障作用,做好续保保障等工作。

河北省财政厅:升级加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省财政厅牵头以下工作:

有效增加财政投入。设立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省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指导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将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救治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60%和40%予以补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全额承担,按医院隶属关系分级负责,省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完善税收减免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推行政府采购便利化措施。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应急医疗、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新增的政府债务限额优先支持公立医院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和医疗设备采购以及相关防疫部门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等。

河北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持续推动防控工作升级加力,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辽宁省财政厅:公布第一批疫情防控物资免税单位和物资清单

为全力保障打赢防控新冠肺炎战役,2月1日,国家下发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6号,以下简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省财政厅第一时间贯彻《公告》精神,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明确我省第一批次直接用于防控疫情进口单位名单和进口物资清单,对于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口的总额4838.3万元的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疫物资确认免征关税事项,并及时函告省税务局、沈阳海关、大连海关,有力促进我省防疫物资进口工作顺利开展。

浙江省财政厅:实施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政策性担保扶持政策

近日,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省财政厅启动实施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政策性担保扶持政策,切实解决粮食、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稳产保供所需资金紧缺问题。

扶持对象为在各地行政区域内,经营期1年以上,无逃避债务、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请,具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国有农(林、渔)场等。

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省农担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贷款免收担保费;省财政厅根据省农担公司实际担保发生规模,在年度担保费用补助政策基础上,再按担保费率1%对省农担公司所免担保费给予补贴。

湖南省财政厅:迅速行动全省防控一盘棋

财政支付电子化,有效打通湖南抗疫资金快速通道。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湖南财政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主动联系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快速筹集下拨抗疫资金,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抗疫专家提出,减少人际接触,阻隔人与人感染途径非常重要。按照规定,财政资金的拨付,要经过财政预算指标下达、预算单位请款、代理银行支付、人民银行清算等多个环节。如何在避免人际接触的同时,又能保障财政资金快速拨付到抗疫一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简称“支付电子化”)发挥了快速通道作用。在这次疫情防控中,通过支付信息电子化传递,财政财务人员可以足不出户办理各项财政支出业务,实现了不见面快捷支付,既保障了财政抗疫资金快速拨付到疫情防控一线,又有效落实了部门单位间的联防联控措施。

财政抗疫资金快速拨付到位。1月20日,国务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后,湖南财政提前谋划,主动联系省卫健委报省政府特批,于1月22日(腊月二十八)紧急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物资、药品和试剂采购等。1月27日(正月初三),省卫健委网上请款,支付中心办理审核并发出支付指令,工商银行接受指令办理资金支付,财政国库与人民银行完成清算,整个支付链条远程无缝衔接,当日将3300万元疫情防控资金迅速拨付至三家医药企业。2月2日(正月初九),会商省工信厅安排拨付省通信管理局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分析大数据平台扩容。同日,支持防控物资生产,协调预拨11家重点企业原材料储备资金400万元,其中20万元通过授权支付自助柜面系统完成电子支付。……这些资金的拨付,正是依托支付电子化“信息跑路、方便快捷”的优势实现的。资金快速到位,为我省前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作用。

春节期间,湖南财政专门开辟财政资金电子支付绿色通道,省级预算单位重大抗疫专项资金可通过网上请款、审核、支付,其他相关零星支出可通过自助柜面系统网上指令代理银行拨付资金,确保了相关值班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系统联动,助力基层财政抗疫反响良好。坚持全省防控一盘棋,在做好省级抗疫资金保障工作的同时,省财政积极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市县财政抗疫工作。

省财政于1月26日(正月初二)紧急下发有关文件,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库资金保障应急调度机制,利用“湖南电子财政”信息系统,动态监控市县库款余额,当天晚上通过资金调度电子化通道将5.32亿元库款调度至19个省直管县,后续即时根据市县申请按程序调度资金,累计调度市县库款资金6.92亿元,有力保障了市县库款供应和抗疫防控工作。

洞口县财政反映,全县256个预算单位于1月17日全部上线运行支付电子化,取消支付凭证打印和人工传递,实现网上指标下达、请款、支付、清算,支付效率和安全性大幅提高,从上线到大年三十短短六个工作日顺利支付6亿余元财政资金;特别是为防控疫情,从正月初三至今已经电子支付1164万元抗疫资金,保障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迅速开展。

洞口县财政支付电子化的成功实践,是全省市县财政系统实施支付电子化改革保障抗疫工作资金的一个缩影。

云南省财政厅:一手抓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一手促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继续跟进疫情防控资金落实情况,保障全省工作开展。一是截至2020年2月6日11时,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资金投入规模达到13.82亿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疫情防控防治各项工作;二是全省防疫支出6.76亿元,其中:用于医疗救治0.11亿元、用于疫情防控人员补助0.58亿元,用于设备和防控物资4.68亿元,其他支出1.39亿元;三是截至2020年2月6日11时,全省各级财政提前预拨全省2020年一季度医疗保险基金68.3亿元(其中:省本级9.1亿元),确保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

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统筹协调,区分轻重缓急、不等待不观望,强化对省级部门的预算保障和执行管理,确保全省财政财务工作有序推进,努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全部财政工作始终,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财政厅:为打赢防疫战建立应急政府采购制度

青海省财政厅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建立特殊时期应急采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严控政府采购开标评审活动。为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紧急采购工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执行,并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内控制度,统筹采购时效和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灵活运用评审专家选定方式。对于疫情期间政府采购项目组织评审活动,建议采购人参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抽取方式为主。

三是简化采购投诉举报流程。为避免人员流动,切断感染路径,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印发通知,要求各有关供应商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拓展投诉举报渠道、简化接待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迅速落实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确保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并做好战斗在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第一线医护、防疫等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

一是保障参保患者救治资金需求。不论确诊或疑似参保患者,还是本地或异地参保患者,均予以救治,其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医疗救治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补助。

二是保障医保基金的充足拨付。协同医疗经办机构在原有备用金的基础上,重点确保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在非常时期增加的专项周转金需要,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三是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对使用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及其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四是保障工伤待遇权利。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履职中感染病毒或死亡的,均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湖北咸宁市财政局:疫情不退,驻村党员不退!

2月3日,咸宁市财政局驻蒲圻湖村工作队在防疫现场开展2020年第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村党支部举行宣誓:重温党的誓词,庄严承诺:疫情不退,党员不退!

按照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市财政局驻村工作队3人于2月2日11时按时到岗到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工作队迅速摸清村整体疫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防控措施。驻村工作队全力配合村两委,全面摸排从武汉返乡的学生、务工人员,做到对武汉返乡人员每日测量体温两次,对非武汉返乡人员每日测量体温一次,并对5名重点防控人员进行管控、隔离。在进出村路口安排24小时专岗,排查登记出入人员及车辆,对村与村交界处进行物理隔离。

工作队会同村两委用车载喇叭、宣传单、微信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中央和省、市、县、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引导群众无特殊情况不出门、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驻村工作队多次劝阻聚集扎堆村民和村内闲逛人员,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全力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临沂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责,积极研究完善政策,支持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对中小企业从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性资金,经核准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核准,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中小企业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后,不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

三、实施援企稳岗服务。对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经申请,可向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上年度6 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超过100 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疫情当前,绝不退让

自接到防控命令以来,洪山区财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做出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好这场防疫战。

疫情就是责任,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财政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及时足额保障洪山区疫情防控所需资金。绝不能因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绝不能因财政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在这样的使命下,洪山区财政局积极从区级预备费、街乡应急资金等渠道紧急筹集资金,加上中央防疫经费补助和市级捐赠资金,共筹措疫情防控经费5859万元,用于防疫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紧急启动资金拨付应急机制。为保证所有疫情防控资金都能以最快的速度、第一时间到达需要的地方,洪山财政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加强资金集中统一调度,简化资金拨付流程,保证任何一笔防疫资金都不会延误。同时,积极落实省市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落实免费诊治政策,落实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补助发放政策,为防疫工作保驾护航。

疫情就是召唤,全体动员一个不落。疫情发生后,局党组下发《告全局干部书》,对防疫工作做出总动员。指出,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全局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认清责任使命,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自疫情开始以来,局班子成员就分别到各街道一线看望、了解情况。以上率下,以亲身榜样带领全局干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奔赴社区,坚定地与社区群干并肩作战。自1月28日以来,每日有47人奔赴社区,为一线工作帮忙,在“双进双防控”中,展现了洪财人同舟共济、抗疫到底的精神风貌。

湖北省洪湖市财政局:面对疫情,率先行动

率先行动、坚守阵地,连续奋战不下火线。腊月27日晚,接到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任务后,市财政局率先行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局党员干部24小时值守制度,成立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迅速与市卫健部门无缝对接,积极落实预算费用的安排工作,开展防控医疗物资采购;半个月来,全局15名专班人员在局长的带领下一起搬物资、守仓库,综合协调、上下联系,真正把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

筹集资金、加快拨付,全力保障防疫经费。经过多方筹措,共筹集防疫资金9714万元,截止2月5日,共拨付各类防疫资金7092万元,其中,中省专项1561万元,红十字会152万元,慈善总会2536万元,乡镇社区等2585万元。此外,本着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资金拨付专班第一时间将2000万元应急防控资金全部拨付到卫健局和医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并对承担重任的市“小汤山”医院,提前预付1000万元。在此基础上,密切关注国库库款情况,督导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快防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项防资金及时支出到位。

舍弃小家、心系大家,多方渠道采购物资。迅速保障医疗物资是防控疫情的关键一环。大年30晚上,防疫物资采购专班舍弃了全家团圆的宁静时刻,依法启动紧急采购,多方联系城区各大药房,做好医疗防疫物资的采购,全力保障了全市重点医院、各乡镇、部门的防疫物资供应。截止2月5日,累计采购支出1500余万元,已为全市各大医疗机构和各部门完成40多个品类的防疫物资采购,另外,还接受社会各界共24个企业、团体和个人35个品类的医疗及生活物资捐助,目前,这些采购和接受捐赠的防疫物资已经发放完毕,基本保证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疫情防控攻坚战,财政党员冲在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党组建全机制,广泛动员,强化保障,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系统党员干部迎难而上,当先锋做表率,发扬无私无畏精神,坚守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担当作为彰显新时代共产党员的风采。

此次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后勤保障组就设在财政金融局,王利民同志任组长,社保科科长李小燕同志作为联络员。社保科科长李小燕是一名20年党龄的老党员,她带领周普、李新、刘艳艳、张勇、尹雯雯等几位同志,每天从早忙到晚,她们的“假期”比正常上班还要忙。春节假期正是照顾老人、关心孩子的时候,但是她们却毅然而去,其中的苦只能默默承受。用她们的话说:虽然对家人有愧疚,但是能为示范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觉得这个付出,值!

春节假期,应该是机关人员流动最少的时候,但是由疫情防控需要,每天除单位的值班人员和加班人员外,还有各个医院、各个单位的同志前来协调疫情防控工作,让原本平静的办公楼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办公室李兴旗、周二军、葛国庆等同志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每天对局机关办公楼进行消杀防疫,为同志们营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李兴旗党龄34年,周二军党龄23年,两人都是退伍军人,关键时候还是他们冲在最前面,充分展现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复转军人的风采。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金融局结对帮扶王屋镇清虚村、汤洼村,先后派驻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驻村工作队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第一时间奔赴到两个村,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线。他们就是驻清虚村工作队队长郑国强,第一书记聂向阳,队员王峰;驻汤洼工作队队长范立勇,队员杨建军、葛红恩。他们与村干部一起,走家串户,宣传防疫知识,提醒村民加强自我防护;他们逐人逐户排查,确保外地返济人员登记在册和监管到位。现在的山区依然寒冷,但他们不惧严寒,全天蹲守村口,防止疫情输入,白天还好,晚上凛冽寒风刺骨,他们依旧在坚守,他们用实际行动来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月4日,沁园街道办事处双桥小区、二轻公司家属院、富源花园、机井队小区,15名来自财政金融局的党员志愿者在临时党支部书记薛同涛的带领下,站岗执勤,做好每个小区的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和宣传劝导等工作。他们还按照办事处的统一安排,在原来社区排查的基础上,再一次到每家每户核实信息,每户应有几人、实有几人、是否有1月23日外地返济人员、人员健康状况等等,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清清楚楚。

山西省浮山县财政局: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浮山县财政局积极响应,紧急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做出安排部署,立足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措施保障,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发挥财政资金应急作用。坚守财政资金保障责任,按照有关部署,安排好疫情防控资金的统计、筹措、拨付及监督使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储备补贴制度,充分做好防控资金应急保障。

健全内部防控和包联防控机制。扎实落实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完善财政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应急预案,成立领导组。严格局机关办公区域防控措施,强化门卫管理,规范登记、消毒等防护举措,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机关人员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抓好机关自身防控的同时,成立了党员服务队,协助东街居委会抓好疫情防控,由班子成员牵头带队组成6个协防工作小组,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宣教、流动人员管控等工作。

开通绿色通道。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物资招投标等方面开启“绿色通道”,启动应急程序,确保资金第一时间保障到位、拨付到位。全面落实便利化采购要求,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

贯彻落实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实施风险管控、信息互通、部门联动和协调处置等行动。做好财政部门宣传预防和防控日常知识,做好全体人员积极预防的思想工作。并对财政部门范围内疫情汇总上报,控制疫情感染。组织协调各项应急工作,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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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迅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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