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赢得这次大考,要求我们既立足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放眼长远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入研究如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重大问题,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医保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次战“疫”中,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为病人救治和抗击疫情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疫情开始不久,国家医保局就迅速反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广东、浙江等省份及时出台了特殊报销政策;同时,医保还在“医疗弱势群体”保障、医院预付资金拨付、药品供应保障、互联网+医保服务等方面及时跟上。可以说,这些措施免除了病人的后顾之忧,也为疫情防控减轻了压力。
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而从全局与长远来看,医保制度的持续改革和保障能力的持续提高才能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更可靠的保障,为今后应对突发疫情提供更强大和更完备的制度支撑。
中国目前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可是,传统的医疗保障以“病有所医”为目标,致力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如果仅停留于此,无疑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也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也对医保体系的应急处理与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日前发布,新一轮医保制度改革大幕开启。此轮医保改革为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描绘了“路线图”,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在全国抗疫的背景下,如何“强保障”尤其引人关注。
增强医保制度的保障能力,要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增强医保制度的保障能力,要更好发挥出健康服务的功能。医疗保障与健康服务是相辅相成的。医疗保障提高后,可以促进医药服务更加有效,帮助人们养成更健康的生活习惯,提升人们应对疾病与风险的能力。要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协同性,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要通过医保改革,不断促进基层医疗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促进医养结合的实现。
新冠肺炎疫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人民健康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深化医保改革,加强疫病救治保障,不断提高健康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长治久安。
(广州日报 广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