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今年2月底,全国832个贫困县中已有601个宣布摘帽,179个正在进行退出检查,未摘帽县还有52个,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摘帽之后怎么办,那就是不歇劲、不停顿,乘势而起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之年,党中央印发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这是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用足要素支撑,强化制度供给,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为乡村振兴注能驱动。
创新投入方式,加快补上短板。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加大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力度,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才能加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量大,单靠公共财政主渠道难以满足需求,这就需要构建多渠道社会化投入模式。
在政府投入体系中,应支持地方发行一般债券用于乡村公益性项目,鼓励地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项目建设。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激活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应向农村倾斜,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更多投向农村,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制度改革,发掘潜在活力。应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启动点,引导社会资本“上山下乡”,激活生产要素,盘活农村产权,推动农民增收致富。随着农民就业结构、收入结构和居住地的变化,真正的农民在不断减少。农村“后继乏人”,表面看农村在步入“空壳化”的窘境,实质上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契机。乡村振兴根本上在于农民的转移,只有依附在土地上的农民减少了,农村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只要不失时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对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赋权,防止资源浪费闲置,引入资本激活,乡村振兴就不缺内生力。
提升职业魅力,打造聚才“洼地”。任何事业都是人才干出来的,人才匮乏就不可能有乡村振兴。让农民成为一道光环,农村就不会缺建设人才。实现当农民收入不薄,充满职业荣誉感,不单是三农内部之间的问题,还涉及到城市的积极拉动和辐射带动。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可以实现深加工产业链条嫁接和生态农业直供,有利于保障农业部门稳定增收。农民要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很重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幸福软件”配置到位了,农民的职业自豪感才能撑起来,愿意把青春献给农村、农业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