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革(中国科学技术战略发展研究院综合发展所所长)
编者按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为何要保障生物安全?如何建设生物安全体系?专家提出了发展我国生物安全科技的建议。
今年,我国明确提出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纵观世界,面对突发冠状病毒传染病、外来物种入侵等重大问题,我国也急需加强科技创新,夯实生物安全的基石。这对快速提高我国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安全有着重大意义。
微生物实验室的检验人员在工作中。新华社发
1.全球生物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国际生物安全形势正从温和可控状态转向相对严峻,生物安全受到各国高端关注。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生物安全问题。生物威胁已从偶发风险向持久威胁转变,威胁来源从单一向多样化转变,威胁边界从局限于少数区域向多区域甚至全球化转变,突发生物事件影响范围已经从民众健康拓展为影响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与非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交织,外来生物威胁与内部监管漏洞风险并存:
一是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不断出现。在全球化背景下,面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各国很难独善其身。除了这次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近十年来相继出现了甲型H1N1流感、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高致病性H7N9禽流感、埃博拉、寨卡等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传播更快更广,即使远在世界另一极,就只是一趟航班的距离。寨卡病毒自2015年开始不到一年时间,就从巴西传播至全球,感染了40个国家约50万人,本次冠状病毒目前已蔓延到25个国家和地区。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未来将会有多种源头的大流行“X疾病”。
二是生物技术发展带来的双刃剑效应与风险加大。科学家已在哺乳动物中首次实现“基因驱动”,基因驱动系统使变异基因的遗传概率从50%提高到99.5%,可用于清除特定生物物种。随着基因编辑和基因驱动技术的发展,基因武器风险越来越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对生物科技负面作用的管控体系和能力有欠缺,有明显的内部性威胁,同时生物科技在许多战略方向存在“卡脖子”现象,有隐性的外部性威胁。
三是人类遗传资源流失和剽窃现象持续隐形存在。人类遗传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具有巨大的战略安全和经济利益。虽然联合国《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虽然定义了“与生物资源交换相关的获取和惠益分享义务”,但围绕人类遗传资源的获取和使用,各国存在着“明取暗夺”现象。据俄罗斯多家媒体报道,美国系统搜集苏联地区传染病、菌株库以及俄公民生物样本,特别是美空军还试图搜集俄罗斯公民的滑膜组织和RNA样本。
四是各国均加紧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生物技术的进步,生物安全已成为一个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的世界性安全与发展的基本问题。许多国家高度重视生物安全,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战略,作为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战略制高点。美国政府率先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自2004年以来不断推出关于生物安全的一系列国家战略。欧盟、中东、北非、俄罗斯、法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结合各自特点,也纷纷制定应对生物战、生物恐怖、传染病疫情、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技术谬用等生物安全问题的战略措施。
核酸检测实验室里的工作人员。新华社发
2.我国面临的生物安全形势更加复杂
随着国际格局深刻演变和中国民族复兴步伐加速迈进,在生物技术加速进步的同时,我国面临的生物安全形势更加复杂:一是新突发传染病暴发扩散和传播威胁难以即时感知。据国家卫健委报告,2017年我国内地法定传染病达7030897例,死亡19796人。近几年,我国出现了大型传染病有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H7N9禽流感、新冠病毒肺炎等;二是《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履约谈判和履约机制话语权掌控权不足;三是外来生物入侵不断扩大,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损失。目前,我国确认的外来入侵物种已达619种,其中大面积发生、危害严重的达100多种,每年造成2000多亿元的经济损失。成为遭受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四是新型生物技术误用乃至滥用难以有效管控;五是科技支撑体系、人才体系等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建设薄弱,距离安全需求仍有较大差距等。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安全的新疆域。它的防控能力与一个国家对生物科技发展与运用的管控能力密切相关。因此,生物安全既是发展生物科技的伴生性战略目的,也可能成为大国博弈的战略工具。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生物经济的快速发展,生物安全技术也得到了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我国在新发病原体研究、外来生物入侵防控、基因合成与编辑技术等技术点上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总体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技术总体处于跟跑状态。在第五次国家技术预测中,通过对“危险性病原物与人类健康、外来有害生物与生物多样性、转基因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防恐”等生物安全主要方向进行评价,我国生物安全与国际领先技术相比,60.0%处于跟跑状态,仅由20.0%处于领跑状态,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差8年。
二是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缺乏。我国生物技术在重大基础理论和基础技术方面原创成果少。在第五次国家技术预测中,我国的生物安全技术源头大部分来源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如,微生物控制技术、分子毒理学、合成生物学生物安全评价技术、转化毒理学等都来源于美国的基础研究,核心菌种、酶制剂、生物反应器、测序仪等“卡脖子”问题仍显突出,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全球大部分生物技术专利权被美国、欧洲掌握,其中美国占59%,欧洲占19%,我国所占比例不足4%。同时,包括生物安全在内的全球生物技术专利量前10位的机构中有9家是企业,而我国前10位的机构中只有1家是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及其应用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三是缺乏生物安全的综合研发机构。虽然国内有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国家实验室,但都以开展基础研究为主,缺乏开发制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医疗产品和设备。发达国家根据突发流行病的增长现状,开设相关综合研发机构。2014年,美国耗资4.4亿美元的生物防御中心先进开发与制造创新中心正式启用,满足美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激增的医疗产品和设备需求。
四是高端人才缺乏。据QS世界大学排名,2019年全球大学在生物领域排名前10名中美国占有7所,另外3家来自欧洲;前50名中美国占有22所,我国北大和清华仅占36位和38位。长期的大学教育落后格局造成我国生物领域顶尖人才的缺失,难以支撑我国包括生物安全在内的生物技术快速发展。
五是企业创新能力弱,拳头产品少,难以支撑生物安全的需要。从福布斯公布的数据看,2019年世界生物企业前20中,美国占据17家,另外3家为欧洲和澳洲,我国没有一家企业入选。我国1500多家大中型医药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只占11.43%,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绝大多数是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仿制药品,低水平重复现象比较严重。市场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0亿元以销售的单企业单品种产品屈指可数。
科研人员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样本处理。新华社发
3.发展生物安全科技的建议
针对内外部威胁,我国生物安全按照总体安全观的要求,坚持发展与安全协调发展的理念,一方面要开展国家生物防御战略研究,强化对生物科技运用潜在安全问题的综合管控能力,另一方面要提高生物科技的发展水平、发展生物防御能力,确保国家生物领域的安全可控。
一是加强生物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尽快研究开展生物安全立法,保障生物技术安全和健康发展;健全生物领域伦理审查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包容审慎的审查标准,确保生物技术应用相关方的信息公开;加强生物技术科研活动的诚信管理,形成职责明确的科研诚信体系。
二是加大基础前沿源头创新。一方面,根据生物技术发展趋势,加大生物领域基础前沿和颠覆性技术研究,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新型疫苗和抗体、神经技术、生物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技术、微生物病原体、遗传学等生物领域基础前沿研究;另一方面,抓住当前信息技术和生物技交叉融合的特征,加强生物网络安全、生物安全大数据、生物计算等前沿交叉研究,提升我国生物科技竞争力。
三是加快建立生物安全领域国家实验室。整合现有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建设生物安全国家实验室,将其打造成生物先进开发与制造的综合研究机构和管理平台,加强生物领域基础技术和重大产品开发,解决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激增的医疗产品和设备需求。同时,通过重大基地设置和重大任务实施,培养和造就生物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四是设立生物安全国际大科学计划。全球化时代,生物安全涉及全球各国,必须发挥各自优势,共享共治。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牵头设立生物安全国际大科学计划,组织全球科学家一起,开展重大突发传染病、生物技术风险防控等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提升全球生物安全防控能力,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16日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