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4月19日电(记者史自强)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河北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扶贫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提升扶贫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促进贫困户农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致富。
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以贫困户为主要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户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扶贫产品购买和服务消费,带动贫困地区打造出一批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农村物流配送和冷链设施。
根据实施方案,河北省通过8种主要方式开展消费扶贫,包括政府搭台承销、预算单位购销、东西协作帮销、帮扶单位助销、龙头企业订销、商场超市直销、电子商务营销、社会力量带销等。
据介绍,在东西协作帮销方面,将把消费扶贫作为京冀、津冀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鼓励京津两市扶贫协作部门引导本地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等与受援市县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以东西部扶贫协作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馆、地方特色扶贫馆等为载体,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宣传推介特色农产品品牌。
龙头企业订销方面,将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合作模式,在企业和贫困户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代销合作协议,由企业、合作社对一家一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储、分级、检测、加工、包装、品牌设计、商标注册。在社会力量带销方面,将消费扶贫纳入“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