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的制度优势是一个被反复提到的话题。什么是制度优势?立法其实是一个具象观察我国制度优势的窗口。理解了我国的立法思路,也就能对我国的制度优势有所体会。
5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的一个重点是全面总结去年我国的立法亮点,同时对今年的立法工作进行展望。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最大的亮点之一,莫过于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立法机关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立法原则,也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逻辑。同时,由于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的编纂也充分证明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愿的一致性。
除了民法典,过去一年还有两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备受关注——疫苗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最大的亮点在于高度重视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土地管理法的最大亮点则是强化农民的财产权,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保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这两部法律表达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促进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验证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所以,引领改革开放、为改革开放护航,是我国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为配合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一揽子修改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8部法律,完成相关法律的衔接;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支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修改了证券法,为资本市场改革和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律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积极解决现实问题,正面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以动态开放的姿态应对变化的生活,体现时代的需要和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立法的突出特点和显著优势。疫情发生以来,防疫工作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在防疫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依法防疫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和保障。但同时也不可否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面对这场大考,一些短板和不足也暴露出来,需要进一步通过立法修法工作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已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制定生物安全法列入今年的立法任务。这对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观察我国的立法工作有助于我们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深刻内涵,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与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