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侯雪静)为努力克服洪涝地质灾害等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国务院扶贫办30日印发通知明确,对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返贫致贫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通知明确,摸清洪涝地质灾害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影响,对可能发生返贫致贫的,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全面排查基础设施隐患,加快损毁房屋、道路、水利等扶贫项目的维修重建工作,确保贫困群众的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帮助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补耕补种作物,发展“短平快”的种养项目,帮助开展农业保险理赔,把灾害对贫困群众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适当安排新的岗位促进就近就业,防止灾害导致部分贫困群众收入骤减。
通知强调,对“回流”的贫困劳动力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做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防止因灾、因疫等造成返乡“回流”。对已“回流”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鼓励再次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对出现扶贫产品“卖难”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扎实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大力支持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坚决落实“禁食禁养”野生动物法规政策,对特种养殖户转产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因灾、因疫、因病、因残等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录入监测系统,落实好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综合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