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启示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虽然在形式逻辑上平行并列,但在辩证逻辑视野中,文化自信却具有本体、基础、根本的地位,甚至可以这样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转化形态或存在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重要依据。“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历史文化”被习近平总书记放在了“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之前,成为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选择首要的决定因素。作为历史文化,不论精神文化还是制度文化都具有决定的作用,但制度文化因其稳定、固化、刚性等特殊本质更具有决定作用。
一、中国传统制度文化基因庚续的历史必然
人类社会的发展、演进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的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必须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社会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社会活动来变革旧的环境。正如马克思指出:“历史不是作为‘源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而告终的,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合理地解释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和选择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既然如此,那么由物质生产决定的社会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的发展和演进则尤其表现为阶段性和连续性的辩证统一。
在马克思唯物史观视野中,人类改造世界和改造人类本身的活动是社会文化的源泉和基础。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文化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和初始条件。人类的文化发展、文化形态的改变,归根到底依赖于人类生产方式的发展及其形态的变更。文化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既依赖于物质资料生产和再生产,又具有“自己构成自己”的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和演进规律,仿佛深深的潜流融入或蛰伏于社会有机体之中,绵延不绝,生生不息,从而成为一个国家、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因此,只有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来考察文化的发展和文化存在,才能全面理解文化的意义、本质、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即是传统文化,传统即是文化传统。文化作为一个国家、民族的灵魂、气质、智慧、神韵,不论多么“传统”、多么“古老”、多么“陈旧”、多么“精华”、多么“糟粕”,都必将始终“噬咬”人类的过去、现代和未来——“传统并不是一尊不变的雕像,而是一道生命洋溢的洪流,离源头越远,膨胀越大”。
按照马克思唯物史观的逻辑理路,我们不难理解,文化,不管其存在形态、一般结构如何,不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都必然接续不断,关键在于社会主体的选择和时代的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就充分证明了这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成和存在的逻辑,恰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
二、中国传统制度文化基因转化的历史图式
如前所述,按照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分析框架,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建构,都离不开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土壤,否则这个国家制度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离不开中国深厚而优秀的传统制度文化的基因、智慧、教益和启示。沿着制度文化演进这条基本路径,我们理性地走向历史深处,不难发现今天具有“十三个显著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许多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都可以在传统制度中找到文化渊源。“中国在人类发展史上曾经长期处于领先地位,自古以来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朝廷制度、郡县制度、土地制度、税赋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等各方面制度在内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周边国家和民族所学习和模仿”。
中国历史十分悠久,制度文化格外灿烂。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唯一一没有出现过历史文化断裂的国家即中国。正是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中国积累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优良制度,这些优良制度作为一种传统制度基因对于后世具有十分重大的启迪。夏商周时期,我国即建立了分封制,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先后建立了郡县制、郡国并行制、三公九卿制、刺史制、三省六部制、行省制等一整套政治制度。此外,中国建立了一系列完整配套的土地制度、经济制度,如:井田制、贡赋制、编户制、均田制、租庸调制、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法等。在选贤举能上,中国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创立了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等一系列成体系化的选拔用人制度,为后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军事制度的建设方面,中国也十分用心完善,先后建立了府兵制、募兵制、禁军制、猛安谋克制、八旗制等一整套专用军事制度。这些制度,有些甚至领先于世界近千年。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自古有之。在我国古代,黎民百姓是统治阶级的衣食来源,是支撑国家运行的根本基础。统治者也在历次农民起义中看到农民的力量,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民贵君轻”“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治国理念古已有之。
我国“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局面,无论王朝如何更替,国家治理的基本框架得以延续下来,成为一种“超稳定结构”。从秦朝的“车同轨、书同文”开始,几千年来天南地北的中国人虽然口音差别很大,但文字是相通的,这成为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认同的文化纽带和心理基础。即便是处于战乱纷争、政权割据时期,“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也成为时人对国家统一最强烈的表达。
“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礼教制度把“礼义廉耻”作为国之四维,嵌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管子》 认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礼义廉耻”对于国家存续和发展何等重要。隋唐以后,历朝历代都设有礼部,专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活动和科举取士等事务,对于维护封建礼法、稳定世道人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代天巡狩、整肃纲纪”的巡察体系,早在西周时期,就设立了官职“方伯”,对各诸侯进行巡视监察;汉武帝时期,创设了刺史制度,对地方郡县进行监督和控制;隋唐以后,专设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等事务;明清时期,八府巡按的主要职责就是巡视各省、考核吏治。我国封建社会巡察制度是比较成熟完备的,巡察官员权威极大,“御史出巡,地动山摇”“八府巡按,手捧尚方宝剑,八面威风”。“明镜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在绵延不绝的中华历史中,古人以其智慧创造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政治资源,为今天完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镜鉴。
这些制度是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具体制度,即封建之治下的中国古代国家和社会制度,然而与西方国家同时代的诸多制度相比,其优越性是明显的。中国古代国家、社会制度支撑和保障了中国从汉朝开始直至清朝“康乾盛世”长达近两千多年,国内生产总值占全世界经济总量三分之一;16世纪以前世界科技发现发明300多项,中国贡献了173项,让中国成为世界经济、科技领跑者。
这些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加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汲取了中华优秀制度文化智慧,又“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
三、中国传统制度文化基因超越的基本逻辑
如前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厚的制度文化资源作支撑,因而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与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惯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是融通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具有应用理论的逻辑、学习借鉴的逻辑、生动实践的逻辑,并且实现了三者有机统一。
1.理论应用的逻辑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所以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及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因而,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因而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党派纷争、利益集团偏私、少数政治“精英”操弄等现象,具有无可比拟的先进性。
2.学习借鉴的逻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翻开人类文明史可以看到,任何文明都不可能在自我封闭中独立发展,需要借鉴和吸收其他文明的优秀成果来发展和完善自己。从学习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功经验来说,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缺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我们以苏为师,走苏联人的路。当时有这样的说法:“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苏联就是我们学习的楷模”。通过学习借鉴苏联经验,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展了大规模建设,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有益成果,工业革命以来的几百年间,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许多文明成果。其中很多成果并不专属于资本主义,而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对社会主义同样有用。改革开放后,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借鉴了西方国家的某些先进做法。从引进现代化生产线到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建立资本市场到股份制改革,从通信技术迭代到互联网发展……这些“舶来品”,经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发展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有效推动了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
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不能照搬照抄,不能想象突然搬来一座“飞来峰”,必须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吸收借鉴其他文明成果来发展自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足国情、面向世界,天然就具有开放包容的品格,善于学习借鉴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世界其他国家的文明成果,在博采众长中不断自我发展和完善。
3.实践创造的逻辑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管不管用、有没有效,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一是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我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中华民族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二是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可以说,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外,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么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这样的奇迹。这就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智慧,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既学习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经验,又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既吸引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又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在没有现成教科书的前提下,创造了具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的制度文明。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优秀传统制度资源、某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经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等创造性运用于中国重大时代课题,提高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及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了马克思科学主义基本原则、中国优秀传统制度文化基因,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作者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