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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全方位开放再加码 外资加速布局中国市场
2020-09-08 09:3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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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全方位开放持续向纵深推进。近半月来,债市开放等系列开放措施密集落地,多家外资合资券商、外资独资货币经纪公司也相继获批,此外,在证券、支付、基金托管等多个领域,外资机构在华业务版图不断扩大。

记者获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外汇领域改革、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等更多开放政策也在酝酿中。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同时,专家建议,需要建立与开放水平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国内外监管联动。

全方位开放将再加码

金融监管部门近来频频发声,针对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作出新的部署,债市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开放措施将持续推进。

近日,央行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鼓励境外机构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此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投模式下直接交易服务(CIBM Direct)开始试运行,这是继债券通之后,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创新。

债市开放只是我国金融开放持续扩大的一个缩影。据央行副行长陈雨露介绍,我国已经取消对银行、证券、期货和基金管理等领域的外资持股限制,同时在企业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给予外资国民待遇。在今年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中,金融业准入的负面清单已经正式清零。

下一步,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金融开放还将稳步推进。央行行长易纲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落实好近年来宣布的金融改革和开放措施的同时,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将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逐步拓展计价结算、交易和储备功能,提高人民币可自由使用程度。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则表示,将进一步扩大沪深股通的投资范围和标的,拓宽ETF互联互通,便利境外机构配置股票ETF以及人民币债券资产,持续加大商品期货市场开放力度,扩大特定品种范围。

“‘宽货币、低利率’为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提供了机遇。”外汇局副局长陆磊近日指出,要推动以人民币国际化为核心的高水平开放,促进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转变。

外资积极入局

证券、支付多领域迎突破

政策利好相继释放的同时,外资近期也加快中国市场布局节奏,证券、银行、支付等业务领域取得多点突破。

9月3日,银保监会批准日本上田八木短资株式会社在北京筹建独资货币经纪(中国)公司,国内首家外资独资的货币经纪公司有望落地。此前,证监会相继核准星展证券、大和证券的设立申请,其发起设立方分别为新加坡最大的商业银行星展银行以及日本大和证券集团,至此,中国内地外资控股券商已达8家。

在支付领域,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前在杭州揭牌,标志着连通公司正式开业运营。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连通公司揭牌,是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银行卡产业及银行卡清算组织朝着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版图也在持续扩大。证监会日前公告称,核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这是继2018年渣打银行作为首家外资银行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牌照之后,第二家外资银行获批基金托管人资格。据记者了解,除花旗银行外,今年以来,汇丰银行和德意志银行在华分行也申报了基金托管资格。

我国外资机构总数也于近年大幅增加。9月7日,据银保监会国际部副主任王彩霞透露,截止到2020年7月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5家外国银行分行。境外保险机构在华共设立了65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外资保险注册总资产达到1.6万亿元,资产规模较2018年4月初增长了约51%。

在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看来,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进一步提速,整体符合我国现阶段金融业发展需要。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构建公平一致的市场环境,将更加有利于银行保险机构充分竞争,优化股权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形成合理多样的市场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我国债市、股市等外资流入明显增多。中债登最新数据显示,8月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面额为24619.55亿元,较7月增长1178.31亿元,同比上涨42.82%,较上年末上涨31.17%。境外机构投资者连续第21个月增持中国债券。

监管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在不断拓宽开放领域的同时,也要积极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国内外监管联动,建立开放经济条件下多层次跨境资本流动宏观调控体系。

郭树清曾撰文指出,在稳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中,需要提高开放条件下的宏观金融管理和防控风险能力,及时发现并有效阻遏外部冲击向国内扩散。陆磊同样指出,应积极推进联合监管、协调监管、主动监管、动态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以及国内外监管联动。

方星海表示,应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沟通和政策协调,强化跨境上市公司审计监管合作,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共同维护各国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自身监管水平,健全跨境资本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好输入性风险防范应对,不断提高开放环境下资本市场运行的活力和韧性。

此外,在专家看来,“宏观审慎”成为防范和化解跨境资本市场风险的政策要点。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建议,为了防止资本的“大进大出”,可以采取一些宏观审慎的政策维稳未来的金融体系和资本流动。

陆磊同样表示,应建立开放经济条件下多层次跨境资本流动宏观调控体系,加快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用好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措施平滑外汇市场短期波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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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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