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史上完全人工合成的塑料发明已有120余年,工业史上塑料大规模生产也有60多年。现今塑料的使用量是半个世纪前的20倍,预计未来20年内塑料的生产量和使用量还会再翻一番。人们在享受塑料便利的同时,也在承受着塑料污染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负面影响。自上世纪60年代美国海滩第一次报道发现塑料袋以来,塑料污染问题便一步步在发酵。世界各国对塑料污染的认识随着时间在不断深化,各种力量交互作用寻求塑料污染治理共识,思路和模式日渐清晰和丰富,行动力度不断加强。从1990年代开始,就有多个国家结合自身国情出台包括限塑、禁塑、征税等法律法规。从2014年以来,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联合国环境大会均号召和倡议全球应对塑料污染问题。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等国际多边场合,也专门有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的相关议题。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格很高,于去年9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国家九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出台也为近年来世界塑料污染治理的集体行动加入了意义重大的新篇章。
重点针对易向环境泄露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进行治理
《意见》选择现阶段使用量大、问题相对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率先在部分领域和地区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些品类都有一个突出共性,那就是易向环境泄露。
比如说,超薄的塑料购物袋和农用地膜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方便且廉价。这些塑料制品通常用完就扔,难以回收,极易形成肉眼可见的“白色污染”。泄露到环境中的“宏塑料”废弃物在环境中分解和碎片化,变成不易察觉的“微塑料”。再比如,一些洗护化妆品为去角质、去死皮等功能而添加的塑料微珠,在人们使用后随着污水系统进入自然环境。而自然环境特别是水体环境中的微塑料对污染物吸附能力极强,会沿着食物链不知不觉地进入人体影响健康,因此也有人形象地称之为“水中的PM2.5”。
放眼全球,超薄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因其易耗损、难回收、易泄露,一直是世界塑料污染治理行动的重点对象。据统计,已有60多个国家颁布了针对一次性塑料袋使用的禁令和征税措施。欧盟2015年颁布的《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第六次修正法案》可谓欧版“限塑令”,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确保到2019年12月31日人均年消费量不超过90个轻质塑料袋,到2025年12月31日人均不超过40个轻质塑料袋(欧盟将厚度不超过0.05毫米的袋子定义为“轻量级”袋子,中国是禁止使用0.025毫米厚度的超薄袋子)。欧盟又进一步在2019年颁布的《降低某些塑料制品对环境的影响》指令中提出,塑料餐具、塑料棉签、吸管等10种一次性塑料制品将于2021年被禁止使用。非洲是全球禁塑力度最大的地区之一,截至2019年6月,非洲55个国家中已经有34个国家颁布相关法令,禁止一次性塑料包装袋的使用或对其征税。
应用循环经济理念开展塑料污染的整体综合治理
源头减量只是政策治理逻辑中的一个环节,本轮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彰显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
从循环经济理念和宏观的经济社会系统物质资源管理角度来审视,现有“社会代谢”模式、相关资源效率和环境效应还有较显著的改进空间。在某种意义上,循环经济理念下的塑料污染治理还包括了物质资源管理在内的涵盖整个塑料价值链的综合治理,亦可称之为塑料治理。
如《意见》要求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塑料绿色产品供给,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近年来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耗量快速上升的新兴领域,要求平台企业制定减量替代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等。此外,《意见》也将回收处置和源头减量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强调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要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从全球看,中国可以说是废塑料回收利用的“优等生”,并非麻烦制造者。以2019年为例,中国废旧塑料中,有约三分之一被材料回收,较高比例被能源化利用,部分进入垃圾填埋场。对比看,美国废塑料材料回收比例长期在10%以下,2018年欧盟材料回收比例约32.5%,2018年日本材料回收比例约28%(欧盟和日本的材料回收比例中既包括了本土处理量,也包括了运往境外国家的处理量)。中国在废旧塑料材料回收利用总量和比例方面毫不弱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意见》的出台,势将进一步提高中国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和能源化比例,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的直接填埋量。
同时,中国禁止洋垃圾进口政策,也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欧盟和日本从循环经济的视角重新审视并加强塑料治理的进程。近年来,欧盟和日本相继制定了相关战略。欧盟在2015年《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中提出“在循环经济框架的指导下,准备塑料战略以应对塑料价值链中存在的诸多挑战”,意味着针对塑料逐渐从废弃物治理转向涵盖整个塑料价值链的综合治理,据此于2018年出台了《欧洲塑料循环战略》。在2020年的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2.0版》中针对再生塑料、微塑料、生物基塑料和一次性塑料制品进一步丰富了治理举措。2018年日本在其第四次《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计划》中,首次将塑料列为五种需要重点进行循环利用的资源之首,并于2019年出台了《塑料资源循环战略》。
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塑料污染治理达到更高水平
科学技术对塑料污染治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意见》也提出要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等研究,加大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等,通过科技进步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从中远期看,要形成更加完善的塑料循环经济系统,除了政府和社会治理,还要突破关键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尤其需要在重大产品和关键节点从分子层面形成塑料循环的根本创新解决方案。如果说塑料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是此类人工合成材料的第一次革命,着重功能性和经济性,那么塑料的第二次技术革命的目标还要瞄准更高标准的健康安全性和循环性,彻底消除塑料负面作用对人类的困扰。
国际上也高度重视塑料领域科技突破。今年一篇关于塑料循环回收技术突破性进展的文章登上科研领域顶级期刊《自然》(Nature)封面,受到广泛关注。欧盟对先进的塑料分拣、化学回收和聚合物设计改良创新方案、微塑料潜在健康影响和监测工具、低成本和有真正环境效益的生物基塑料等方面的科技研究提供了大量经费支持。如通过“地平线2020”计划已提供超过2.5亿欧元用于资助与《欧洲塑料循环战略》直接相关的研发领域,其中大约一半用于帮助开发替代原料。另外还通过其他计划额外投入1亿欧元资助研发更智能和可再生性更强的塑料材料,提高回收过程效率,追踪和清除再生塑料中的危险物质和污染物。欧盟委员会还将开展塑料战略研究和创新议程,为2020年之后的研究和创新资金提供指导。
中国将在全球塑料治理中发挥无可替代的影响
世界应以更客观公正的眼光看待中国塑料污染治理的努力。随着社会、产业和科技的发展进步,人类在享受塑料功能性和经济性方面的红利很多年之后,现在到了强调更高标准的健康安全性和循环性的阶段。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每个国家、每一个人都应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但如果要求发展中国家一步到位,只重视循环性而过多放弃功能性与经济性,这不实事求是,也不完全公平,特别对中国这样的塑料生产和消费大国。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在积极履行大国责任,尽最大努力达致功能性、经济性、健康安全性、循环性的平衡,这应该也是这次《意见》的一大内在逻辑。把这一点做好了,中国也就真正做到了与自身条件和地位相适应的引领作用。
另一方面,中国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可能超越自身发展阶段。只有符合国情的,并致力于平衡功能性、经济性、健康安全性、循环性的努力,才不会过于理想主义地浮在空中,真正能够落地见效,这应该也是《意见》分步骤、分领域实施“禁塑”“限塑”的根本原因。
中国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所做努力将影响深远。当前,欧盟一直积极推动塑料治理国际合作,希望在国际层面上发挥领导作用,促进全球塑料协议的达成,并推广欧盟在塑料循环经济领域采用的方法。日本也期望将其关于塑料治理的技术、革新、环境基础设备推广到全世界。中国作为塑料生产和消费的世界第一大国,除了解决自己的问题,也必将在全球塑料治理的合作中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意见》的发布和贯彻落实届时回首来看会是一个重要关键节点。(作者系清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院长、化工系教授,联合国环境署国际资源专家委员会委员 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