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题: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十三五”时期我国立法取得快速发展
新华社记者陈菲
“通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治丰碑,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再添浓墨重彩。
“十三五”时期,我国立法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发展,一批重要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相继出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推进,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就。
国家立法: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新时代的国家立法,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
——回应时代命题,引领推动国家发展。
适时修改宪法,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先后制定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立法取得重要进展;编纂民法典,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慈善法,让慈善事业步入良性发展的法治轨道……
——突出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制定电子商务法,让网购大军维权更有底气;出台疫苗管理法、修订药品管理法,用最严格制度维护广大人民身体健康;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努力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织密法网更好保护“少年的你”……
——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制定监察法,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依法开展反腐败工作;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推动个人所得税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废止收容教育,更好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作出多项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确保有关改革试点在法治框架内依法有序推进……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进行立法创新实践,立法工作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新特点。
截至2020年8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79件、行政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1万余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并不断完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地方立法:成为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
今年9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此决定授权示范区执委会行使省级项目管理权限,按照上海、江苏、浙江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跨区域项目。
此前,浙江、江苏两省人大常委会也先后通过了示范区建设相关决定。这是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示范区建设同步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十三五”时期,地方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向国家立法看齐,为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重要贡献,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1万多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
在地方事权范围内,各地发挥“试验田”作用,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成熟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切口”立法,制定某一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解决好法治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伴随地方立法权逐步扩大、立法体制不断完善,地方立法正成为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
开门立法:不断扩大公众对立法活动的有序参与凝聚社会共识
2020年1月,一场关于民法典草案的意见征询会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居民各抒己见,与立法机关面对面交流。
“大家针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也切实感受到国家法治的不断进步。”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卞小林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次审议,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针对意见反映集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专门召开座谈会……一场广泛而热烈的“民法典大讨论”,成为法治中国的靓丽风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开门立法取得新进展。有关方面先后出台立法项目征集论证、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规范;建立并实施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顾问、法律案通过前评估等制度,明确常委会初次审议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在设立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基础上,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增六个立法联系点,并及时修改完善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推动其规范化制度化。
一系列举措将有利于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对于推动实现全过程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回眸“十三五”,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加紧密衔接,立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立法能力稳步提升。
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立法工作必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反映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坚实的民意基础,不断发挥对改革开放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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