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财政部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职责,不断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充足的“粮草军需”。
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投入保障
今年50岁的杨领群家住河南省济源市大峪镇陡岩沟村,家里3个孩子都在上学,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
2019年,在村“两委”的帮扶下,他承包种植了萝卜2亩、洋葱3亩、大葱1亩,为他带来了2万元左右的收入,比种小麦收入高出两三倍。而且,由于洋葱授粉时节受干旱影响导致歉收,保险公司及时勘查现场后,随即给了他2600元赔款。
给杨领群带来这笔“意外之财”的蔬菜制种保险,是当地财政“花小钱办大事”的一个实例。2018—2019年,济源市财政投入资金200余万元用于蔬菜制种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全市蔬菜制种产业,尤其是对贫困户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为众多指望蔬菜种植脱贫的乡亲们撑起了“保护伞”。
近年来,在以“愚公移山”而闻名的济源,市财政金融局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从2017年开始,连续3年制定济源市脱贫攻坚财政支持政策,确保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省级以上资金规模的60%,且每年呈10%以上的递增趋势,累计统筹资金3.26亿元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济源财政加大扶贫投入的行动,是全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缩影。
“十三五”以来,财政部坚守脱贫攻坚现行目标标准,不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6—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连续5年每年新增安排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
财政部指导各地按照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安排使用资金。同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支持力度也持续加大,“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亿元,实现对397个贫困革命老区县的全覆盖。此外,强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引导各类专项投入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倾斜。引导“两不愁、三保障”相关的教育、医疗、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资金,以及农业生产、水利、交通、生态等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推动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
2020年,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300亿元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以挂牌督战地区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结合实际补齐短板弱项,包括补齐财政短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解决“苦咸水”问题、鼓励就业等。
此外,财政部落实“大扶贫”格局要求,千方百计拓宽资金渠道,通过财政补助和贴息引导,支持地方多渠道筹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近6000亿元。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1896亿元,拓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资金渠道。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扶贫小额信贷6000多亿元。优先兑付光伏扶贫目录内的补贴,约270万名贫困户因此受益。
创新脱贫攻坚财税政策体系
2019年,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大牛村近20户贫困户原先的危房变成了安全稳固的新居。该村贫困户汪宏新说,从被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到在原址建好50多平方米的新房,再到通过验收后两万元危改补助资金打卡发放,他只掏了几千块钱就把新房建了起来。
“受益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我们按项目分配资金,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助力脱贫攻坚。”裕安区财政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该区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设立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专户,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要求,大力推进实质整合,让“打酱油”的钱能够“买醋”,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着力破解涉农资金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
“涉农资金整合,形式上是资金的整合,实质上是任务的整合。”安徽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陈维光说:“整合资金试点的根本目的,就是鼓励和支持贫困县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任务,按规定自主安排项目、自主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据介绍,2016年,安徽省启动实施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将中央和省级40余项涉农项目资金的配置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试点县,并探索建立资金整合清单、项目任务清单、项目资金绩效清单“三个清单”,构建了“资金—项目—绩效”闭合循环,使整合资金、项目任务、绩效管理一体推进,当年即实现整合涉农资金87.8亿元用于脱贫攻坚,有效保证了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是财政部支持脱贫攻坚的亮点之一。
这项试点由财政部牵头,将中央13个部门管理的包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内的20项涉农资金的配置权完全交给832个贫困县,有关部门和地方不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由贫困县因地制宜自主统筹安排资金项目,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同时规定,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为此,不少省级财政部门拿出自有财力确保了贫困县整合资金增幅。此外,实行整合资金“负面清单”管理,明确整合资金不能用于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等方面。这些举措有力保障了整合政策的顺利实施。
从2016年开始到今年6月,全国832个贫困县累计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规模超过1.5万亿元,县年均整合资金规模超过3.6亿元。2020年8月,财政部农业农村司牵头的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荣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
据介绍,财政部还先后出台了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捐赠等多项支持脱贫攻坚的税费优惠政策。通过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督促地方加强贷款风险防范;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奖补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出台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制定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搭建电子销售平台,带贫益贫成效显著。
持续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
为了让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益,财政部在保障投入的同时,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创新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体系。2018年,制定印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围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中心任务,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督机制。首次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现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纵向打通,监控到最后一公里。各级财政依托监控平台,动态掌握和督促落实资金投入情况,加快预算下达和执行。发挥各地监管局就近就地监管优势,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各地监管局日常监管重点,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推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强化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为适应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及时修订了2008年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印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并根据脱贫攻坚形势任务变化,每年都会同有关部门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作为省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组成部分,并相应建立奖优罚劣机制,较好地发挥了引导地方保障脱贫攻坚投入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指挥棒作用。同时,强化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以专项扶贫资金为切入点,联合多部门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指南》,指导地方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落实扶贫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近年来,审计查出的有问题的扶贫资金占抽查资金的比例由2013年的36.3%下降到2020年的1.5%。其中,资金贪污、侵占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占比由2013年的15.7%下降到2020年的0.19%。
财政部党组还把定点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定点扶贫专题会议和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研究帮扶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提高定点扶贫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益。连续两年在定点扶贫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财政部定点扶贫县平江县、永胜县先后于2019年3月和2020年5月分别顺利脱贫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