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习主席签署第六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大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政权稳固、厚植强军兴军根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部队是战斗力建设的主力军,在地方是国家建设的生力军。广大退役军人脱下军装后,自觉铭记党、政府和军队的关心关爱,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代大潮,争做对党忠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服务,书写了无愧于时代和军旅的出彩人生,展示了“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的优秀品质。
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退役军人一直高度重视,极为厚爱。习主席多次就退役军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国家层面加强对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度,为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改革要求,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有利于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制定,坚持统筹协调,注重服务保障与教育管理、物质待遇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在完善现行政策基础上创新了制度设计,为开展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石,对确保退役军人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退役军人保障法共10章85条,涵盖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方面内容。我们坚信,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施行,一定能更好地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一定能更加有效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全军各级要充分认识颁布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维护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共同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广大官兵和退役军人要深切体悟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关怀厚爱和期望重托,带头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为推进新时代强国强军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