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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正风反腐的现实逻辑
2021-01-21 17:28:00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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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论坛】

作者:完颜平(纪检监察工作者)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时刊出3份通告,3名省级政协原副主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月4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4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通报。“反腐永远在路上”,我们已经踏上了新征程,必须深刻把握正风反腐的现实逻辑。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决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证,同样有着理论的、历史的、现实的逻辑。相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过几十年的积累,也站到了新的起点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正风肃纪反腐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从“突出治标”到“标本兼治”,从“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到“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为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向新阶段迈进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个性中有共性。以近年来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为反面教材,可以看到,腐败表现虽然各有各的不同,但“踪迹”基本一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分管领域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在企业经营、土地开发、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等。可以说,这些几乎是腐败分子腐败的“同素材”。而腐败分子几乎又有同一思维:反腐再狠也是“查别人”,自己“位置特殊、行为隐蔽、手段高明、留有后路”,再查“也查不到我头上”。由此,必须在同一性中找规律,在规律性中出思路,按照现实逻辑,构建新的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反腐,让更多的人不敢、不能、不想铤而走险。

遵循现实逻辑,就是要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抓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彻底打消少数人“反腐不可能天天搞”的念头。对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严重、影响非常恶劣的腐败分子重点打击。尤其要让政治纪律真正成为“高压线”,对政治上的“两面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遵循现实逻辑,就是要不断打压权力寻租谋私的空间。透过腐败分子落马的轨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腐败的“多发地”和“风险区”在哪里。为何“政治骗子”大行其道?因为有人炫权,热衷于弄官卖官;有人媚权,热衷于人身依附;还有人摸出门道,热衷于当“中介”。为什么那么多人甘于被“围猎”?因为“围”者有其图,“猎”者有其利,两者苟合,焉能不上演“围猎”的戏码。

遵循现实逻辑,就是要不断提升“腐败成本”。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增长,一些腐败分子的私欲也无限增长,有的甚至认为“三五万不算数,几百万刚起步,千万上亿才算腐”。如果“腐败付出的成本”和“腐败获得的利润”不成正比,就会无形中增加腐败者铤而走险的内在动力。由此,不但要让腐败者得到的“利润”归零,还要让腐败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其获得的“利润”,这样才能使更多的人在腐败面前望而却步,不敢越雷池半步。

遵循现实逻辑,就是要坚持“一查到底、终身追究”。中央纪委同时通报3名省级政协原副主席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严惩,再次说明,人大、政协不是腐败分子的“避风港”,退休了也不是进了“保险箱”。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豁免处罚”牌。只要伸了手,早晚必被捉,“哪儿也躲不住,没有避险处”。

如果有人问:“反腐还有完吗?”回答是坚定的:反腐没有完,“见好”只能更好,不能“就收”。

如果有人问:“能够网开一面吗?”回答是坚定的:对腐败分子就是要“手下无情”,对腐败分子有情,就是对人民无情。

如果有人问:“‘退下来’的是不是就算了?”回答是坚定的:对腐败分子决不搞“退而安之”、既往不咎,定然要依规依纪、绳之以法。

这就是现实的逻辑。

《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21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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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迅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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