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提出,要“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性创新高地,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为下一个发展阶段的纲领性文件,《建议》明确将三个地区及其承载的功能写入“十四五”规划,显示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新发展阶段的全局性战略地位和价值。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以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十四五”期间,我国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发展要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协调共享,互相给养,创新是第一动力,即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必须坚持创新驱动。首先,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努力实现全球资本在中国的集聚和运转,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集聚起全球化的创新资源。其次,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其关键节点就在于本国可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显然,只有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和实现自主创新,才可以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服务,从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最后,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促进出口和进口协调发展,核心是通过科技创新解决“卡脖子”的关键技术自给,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升级,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解决进口和出口不均衡的问题。因此,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依靠创新驱动,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就是全面实现新发展格局的“最佳极点”。
根据发展极理论,形成极点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基础。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就是要使其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首先,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需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建立全球化的科技创新体系。必须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立国际最高标准,形成全球科创资源的集聚地和原创性科技成果的发源地。其次,建设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需要我们瞄准国际产业发展前沿,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扎实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和支撑的经济体系,以创新引领全球新兴产业的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依靠新产业、新动能、新机制。因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不应是旧的世界分工体系下产业格局的改良和升级,而应该成为新兴产业的试验田和培育地,成为新时代中国实现“弯道超车”的主阵地。
第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着力点在于推进全球化科创体系融合。推进全球化科创体系融合,应该充分重视和发挥香港、澳门的国际窗口和国际化平台优势。尤其是要发挥港澳国际自由港的优势,吸引国际科创人才集聚,大力推进离岸研发,推动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发挥更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在港两院院士来信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要“促进香港同内地加强科技合作,支持香港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支持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人才。香港是全球最自由、最开放,营商环境最好,国际顶尖高校最密集的区域之一,加之澳门是国际上最知名的旅游休闲城市,具有“跨境自由流动+国际化科教资源+国际化旅游休闲”的特征。因此,港澳对于吸引国际科创人才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各类科研资金募集、顶尖科研设备入境便利,非常适于开展离岸研发。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以港澳为主体的离岸研发将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赢得更大的空间。
第二,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突破口在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重大科研平台布局。一方面,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创新成果市场化的“转换器”。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发挥企业和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均是市场主体最集聚的地区。北京的特色是科教资源丰富、大型国有企业集聚;上海是国际金融中心,拥有诸多跨国企业;粤港澳大湾区的特色则是拥有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为例,9市不仅拥有近4.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是中小企业最集聚的地区。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是粤港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核心平台和关键支撑。由此可见,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最大的功能就是将大湾区最优质的科创资源和平台串联起来,连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连接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为众多高科技龙头企业以及迅速崛起的“独角兽”企业提供广阔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市场。另一方面,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必须推进重大科研平台布局。国家级的大科学平台建设对于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研发、科研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周边产业集聚等都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还应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当前,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均已布局自贸试验区,通过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科研经费过境、人才跨境流动、税收、知识产权保护、高校合作、科技体制改革等制度创新,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了更加宽松和友好的制度环境,也为全国其他地区乃至国际科技合作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思路。因此,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应该充分用好自贸试验区这个绝佳平台,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蓬勃动力。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72041031)、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构建国际科技创新体系的体制机制研究”(2018A07071201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作者简介
姓名:史欣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