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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形成义务教育良好生态(大家谈)
2021-04-13 09:21: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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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事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不久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对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进行系统性规定。本期大家谈,我们邀请三位教育专家,与读者一起探讨如何从根本上扭转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导向问题。

——编 者

树立正确政绩观是关键

周洪宇

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等情况,违背了教育规律,加重了学生负担。

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正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改革地方党委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就要破除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完善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元主体、多个维度、多个环节。《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提出了指标体系,将县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情况纳入评价范围。这对从源头上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确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还应建立教育生态评估监测体系与地方政府教育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建立教育问责督导机制,引导地方党政领导深化对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摒弃不正确的教育观、政绩观。适时对地方教育生态进行专项评估,指导各地各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水平,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为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

从测量到评价的飞跃

储朝晖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仅仅以考试分数为依据只是测量,不是评价。从教育测量到教育评价不只是观念改变,还需要教育体制和机制的变革和提升。

通常测量只需要以客观的工具对学生进行一次考试就可以获得结果,而评价则是以教育者所确立的教育价值对所测得的数据进行判断和估值。之所以出现“唯分数”,就是由于长期以来在关系学生成长发展机会的环节只看测量结果,“一考定终身”,没有设置真正的评价环节,未能有效发挥和发展教育的专业评价作用。

教育测量只能对人的某一方面特征进行测定,教育评价则需要以多种方式对所评对象的多个方面进行测量,在此基础上得出客观全面的评价结论。因此,测量的结果只有通过教育评价环节才能获得教育意义上的判定,更接近于教育的标准且尽可能减少对教育规律的违背,实现对一个人成长状况的完整了解。

教育的目的在于立德树人,当以能否培养出健全的人为衡量标准。从教育测量升级为基于测量的教育评价,可以使结果更加准确、可信,减轻师生过重的负担,促进社会公平,使学生获得更健全的成长。

(作者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健全教育问责机制

熊丙奇

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适时推出,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显示出鲜明清晰的问题导向。

家长们和社会舆论最关心的话题,是这些改革要求能否真正落实,确保改革执行不打折、不走样。近年来,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各地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要求各地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部分地方却大张旗鼓按高考升学成绩“论功行赏”,这种做法造成“高调减负,踏实增负”等现象难以根除。由此而言,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必须健全教育问责机制,对评价不合格、地方教育生态问题严重的地方,要严肃追责。

实现“知行合一”,关键在于严格推行依法治教。首先,地方政府要尽到监督学校依法治校的职责,对诸如跨地区掐尖招生、没有纳入中高考的科目教学被边缘化、不开齐开足基础教育课程等违规行为,要明确说“不”,严格禁止。其次,教育督导要“长牙齿”,针对地方政府不依法治教,为追求升学率而破坏地方教育生态等行为,要严肃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基础教育发展,最重要的是公平、均衡。健全教育问责机制,才能一步步破除基础教育的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等顽疾。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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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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