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全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关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目前,我国正逐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保障措施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覆盖人数达13.6亿人,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缓解因病致贫、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把新冠肺炎诊疗救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然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欺诈骗保现象并不少见。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医保部门对欺诈骗保行为频频亮剑,开展专项整治、进行飞行检查、曝光典型案例、联合多部门追责、组建监管队伍、开展智能监控……目前,超过1/3的省份成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全社会逐步形成共同打击骗保行为的氛围。仅2020年全年,国家医保局共接各渠道举报线索6000余例,经核查反馈,涉及金额1.7亿元,共奖励举报人1133人次,发放奖励金额214万元。2018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73万家,追回医保资金348.7亿元。
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必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零容忍意味着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要让监管制度“长牙”,用法治来保障和威慑欺诈骗保行为。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条例》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使用医保基金情形作出规范,针对各类欺诈骗保情形明确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的义务,为医保基金划定了不能触碰的“红线”,真正让监管长出“牙齿”。除了法治手段,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后,便开始运用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多形式检查、开展有奖举报等创新手段进行监管。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综合监管、信息披露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等方面制度。这些制度将建构起行政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全领域、全流程的“守护网”,全面织牢扎紧医保基金监管的“笼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保基金监管面临种种新挑战。应对挑战,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使每一分“保命钱”“救命钱”得到合理使用,将成为医保基金监管长期而艰巨的使命。只有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才能有效遏制多种多样、不断翻新的欺诈骗保行为。同时,还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补偿制度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从根本上确保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彻底堵住欺诈骗保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