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这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深刻变革,以鲜明的人民立场、深沉的为民情怀,以其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成为焕发社会主义中国活力创造力的强大引擎。
通过改革,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要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项项改革举措,充分彰显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通过改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进一步彰显。如今,在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管理服务工作有了积极变化,“多头分散”整合为“一头抓总”,在决策和办事效率得到极大提高的同时,服务意识也有了明显增强,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显著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改革,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对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城乡、海洋主体功能区等相关空间规划职能进行整合,由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等职责分别划给相关部门,使其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宏观、抓长远;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改革使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定位更加清晰、协调。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了组织架构重建、实现了机构职能调整,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