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规模和增速位于世界前列。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口径测算,2020年中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到2947.6亿美元,同比增长8.4%,占服务贸易总额的44.5%。
二、“十三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年均增速超过16.6%。年软件业务收入达到8.16万亿元,同比增长13.3%;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实现营业收入12.1万亿元,推动数字贸易占总体服务贸易的比重快速提升。
三、根据世界贸易组织预测,2040年全球服务贸易份额将提高50%,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1/3以上。
四、我国数字贸易规模快速扩大。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口径测算,我国数字贸易额由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47.6亿美元,增长了47.4%。
五、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数字经济体量巨大。2020年规模为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8.6%。
——以上数据全部来自2021年服贸会“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前沿高峰论坛”
(光明日报记者董城、李睿宸光明日报通讯员赵伊纯整理)
《光明日报》( 2021年09月04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