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
作者:董圣足(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按照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必须紧紧抓住教育评价改革这个“源头”,“双减”政策才能真正落地见效。
在深化教育评价方式改革上,关键是要抓好四个环节。
首先,强化综合评价,突出素质导向。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必须扭转应试教育倾向,在教育教学乃至升学考试中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决纠正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错误做法。要通过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和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条件成熟时,要把综合素质测评与学业考试成绩提到同样的分值和权重上来。
其次,重视过程评价,改善教学效果。要加强学生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在积极引导教师和学生树立良好教风、学风的同时,通过增强课堂观察、完善成长记录档案、运用二次评价及延迟判断、改进过程考核方法等途径,建立师生沟通管道,健全教学跟踪机制,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学效果。各级各类学校都应切实强化过程性评价,更好做到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使得每一个学生都能在有效学习中获得成长、取得进步,从而切实减少所谓的“补差培优”需求。
再次,改进考试评价,纾解学生压力。就义务教育学校而言,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除初升高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应当主要在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和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作用,而不应赋予其甄别、选拔功能。按照部署,各地各校都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合理运用考试结果。今后,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考试测评,要进一步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以真正降低学生重复刷题和过度培训的压力。
最后,探索增值评价,激发学习动力。增值性评价是通过关注学生一段时间内在原有基础上的进步程度,衡量教育效能的高低。在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评价上,我们可以也应该积极引入增值性评价,在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各个环节上,探索建立起各具特色的增值评价体系及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的每个进步、每点提升、每次飞跃都给予客观记录、全面汇总和及时褒扬,最大程度激发学生内在动力、点燃学生持久热情,从而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和生动活泼的教育局面。
《光明日报》( 2021年09月14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