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这份承诺响应联合国减排号召,体现了中国负责任的大国担当。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对中国宣布的气候承诺感到“鼓舞”。
作为《巴黎协定》的重要贡献者和积极践行者,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展示出前所未有的决心。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任务极其艰巨。美国于2007年提出该目标,力争于2050年实现,期间间隔43年,而中国只有30年。意味着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的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付出的艰苦努力可想而知。仅仅一年,2021年9月21日,中国重申完成“双碳”目标,并进一步表态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这不仅超出国际预期,也再次向世人展现了中国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坚定态度。境外舆论认为,“中国承诺”将有利于带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创造更多清洁能源岗位、拓展市场以及提升空气质量。
中国不仅有雄心壮志的诺言,更有脚踏实地的行动。一方面,中国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国首个碳中和垃圾分类站落地、首个碳达峰示范园区启动建设、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上线……另一方面,中国同100多个国家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设立南南合作基金,在资金、技术、人员培训、能力建设方面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大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从推动《巴黎协定》顺利达成,到倡议共建“绿色丝绸之路”;从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到力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国坚持生态优先、走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一直积极主动承担同自身国情相符的国际责任。中国在推进自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同时,不断推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着力发挥建设性作用。
面对气候变化,人类命运与共。可以预见,一个重信践诺的中国,将会一如既往地做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派”,继续与各国一道,共同为推进全球气候治理而努力,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