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交界处,总面积5800亩的池杉湖湿地公园横跨皖苏两省。多年前,这里只有一片稀稀落落的池杉林,如今,在苏皖两省的跨省守护下,湿地公园已成为“网红”打卡地。
长三角山水相连,河湖相依。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年来,三省一市深化区域协作,加强联保共治,“四手联弹”奏响绿色交响曲,一个绿色美丽的长三角正渐行渐近。
联防联控,长三角蓝天常驻
今年3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正式发布,首次对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流程和技术方法进行了标准统一。这也意味着,长三角示范区将有统一的空气质量预报,而这也是我国首次打破行政区划的区县尺度联合预报。
示范区的探索,只是长三角携手护“蓝天”的一个缩影。近期公布的一份“成绩单”表明,三年来,长三角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今年1月到8月,长三角41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高达86.6%,PM2.5日均浓度低至29微克/立方米,同比大幅下降9.4%。而这背后,离不开大气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
预报会商成常态。依托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各省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推动完善联合会商机制。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提前发布预警提示,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
深度治理同携手。长三角区域各省市钢铁、火电、水泥、玻璃、焦化、石化等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进博会期间,各省市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对焦化、石化、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加强管控,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最严标准护蓝天。长三角把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作为区域共保联治重点内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发布,这也是长三角首个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强制性标准。
“截至10月底,江苏PM2.5浓度同比下降11.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出了应有贡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表示,将今年作为江苏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年”,坚持末端和源头治理两手抓,并且花更大力气抓好源头治理。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攻坚,组织开展首季争优、春夏攻坚等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现场帮扶和压茬督办力度。把VOCs治理摆在突出位置,以临近上海、浙江、安徽的木材加工、橡胶制品、机械制造等产业集群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区域协作,跨界水体治理不再难
古往今来,跨界水体治理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长三角一体化的加速推进,赋予了太湖全新的面貌。
太湖水危机后,江苏省内的苏锡常三地率先携起手来。“这几年,更磅礴的治理合力也在悄然汇聚。”无锡市蓝藻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张铮惠娓娓道来,“这两年,湖州来的次数真不少。湖州相关部门组团来无锡调研,我们也将十多年的蓝藻治理经验和盘托出。目前湖州已经建立起完备成熟的蓝藻打捞处理应急防控工作体系,复刻了无锡工作模式和技术路线。”
在破解跨界水体治理难题上,除了分享经验、携手治污,也离不开敢为人先的探索。
水质不达标,上游补偿下游;水质达标,下游补偿上游——被称为“水质对赌”的国内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去年底在新安江流域完成第三轮试点。如今,新安江成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而“新安江模式”也在长三角走得更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与安徽在长江流域滁河陈浅断面实施跨省横向补偿机制。2019年,陈浅断面上游来水水质达到标准,江苏给上游的安徽补偿2000万元。今年,江苏拟继续给安徽补偿2000万元。
同守“一泓碧水”,更多的协同治理正在“进行中”——
在长三角示范区:苏州吴江携手上海青浦、浙江嘉善联合制定《太浦河流域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异常情况联合应对工作方案》《太浦河锑特征污染因子管控方案》,确保下游饮用水源地安全。经过不懈努力,吴江区废水排放量由整治前的日排放100万吨降至30万吨,中水回用率由10%提高至61%。
在苏皖交界处:南京、马鞍山两市及四区县制定了《石臼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石臼湖共治联管水质改善工作机制》《石臼湖水环境联合监测方案》,同治理、共投入,石臼湖断面水质由2017年的Ⅳ类改善至2020年的Ⅲ类。共同守护高邮湖、秦栏河,扬州与滁州建立了联合河湖长制,联合检测、执法,共同保洁,如今河湖碧波荡漾。
制度创新,绿色成长三角鲜明底色
绿色,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鲜明底色。美丽富饶的长三角,恰似一方需要精心呵护的“碧玉”。如何让“碧玉”始终润泽如新?深层次的机制保障是关键。
统一标准,是当务之急。近年来,长三角联合发布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3项标准,区域环境标准一体化稳步推进。2020年10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发布,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和环境监管执法统一,明确了3方面56项具体工作清单。
标尺统一,合作便有了基础。“‘三统一’以后,3地在联防联控上施展的空间会更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执法为例,以前执法是“自扫门前雪”,即便是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惩处依然是按照属地标准。生态环境执法统一后,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跨越行政区划,管好长三角示范区内的蓝天绿水不再是难题。”
除此之外,围绕长三角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江苏不断深化区域协作——
合力落实长三角区域环评制度改革、环境执法检查互认、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联动、碳普惠机制联动建设等协议,印发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一把尺”实施严格监管。
深入推进长三角示范区建设,加强“一河三湖”联保共治,牵头制订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方案,共同发布技术规范3项,汾湖大气超级站已完成相关手续,太浦河汾湖大桥断面(江苏出境)平均水质达到Ⅱ类。
持续推进实施苏皖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同签订《长三角地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联动工作协议》和《长三角跨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联合山东、安徽共同编制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制定南四湖流域统一排放标准,共同抓好保护。
“无论是切身感受,还是相关指标,长三角地区的生态环境都在显著改善。”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朱晓东认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快,碳排放量大,减污降碳责任重,机制层面的更多互动,让1+1+1+1>4,实现了倍增效应。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