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之一
作者:光明日报评论员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2月3日至4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宗教工作的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驱万途于同归,贞百虑于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宗教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加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相继推出,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更加全面,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法律体系和政策框架日益健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逐步深入。立足新阶段、面对国内外复杂因素,我们更需深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充分运用好上述宗教工作实践的新经验,由此,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理论层面,应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本质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与指示,提出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具有开创性意义,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总纲要。只有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理论引导力因地制宜应用到具体工作中去,才能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在实践层面,应充分把握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关键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应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工作路线,充分发挥我们党在群众工作上的优势与经验,既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也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一方面为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由此拓宽“桥梁”、加固“纽带”,开创宗教工作新篇章。
历百年而风华不改,今天,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这需要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让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察势而动、守正创新,在新阶段推动宗教更和顺、社会更和谐、民族更和睦!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05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