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四五”时期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这意味着我国的养老事业不仅要实现老有所养,更要让老年人享受高质量的晚年生活。
在春秋时代,古人对安居乐业的最高追求是“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中国人民从此告别了绝对贫困,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也给养老事业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追求。目前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以及居家养老三种社会主流养老方式中,居家养老是最普遍、最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习惯的养老方式,但这样的方式存在缺乏专业化、缺少辅助器具、生活不便等诸多问题。对部分特殊困难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便是补足居家养老短板,满足群众养老需求的关键一招。
目标明确,构建社会兜底保障。一个木桶盛水多少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同样的,一个养老体系优良与否也取决于困难群体的生活质量。受地区发展不平衡限制,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资源相对有限,部分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群体仍然处于居家分散供养状态,直接制约着养老体系的提升。《通知》要求,各地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这有助于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提升困难人员的整体养老水平,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及社会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改善老年群体养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平稳发展。
示范带动,促进夕阳产业发展。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康养、保健等服务老年人的产业链快速增长,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通知》既是国家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关心关爱,也是一项政府购买支出项目,将由政府在社会上为这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设施购买、安装、改造等消费需求,以此带动家庭式老化改造产业的蓬勃发展。此项工作的实施也将以点带面地带动部分经济状况尚可的家庭自费投入适老化改造,继而为养老装备制造、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家庭改造等养老相关产业提供充足的市场需求,在提升老年群体养老生活质量的同时带动养老产业发展。
体系推进,优化老人生活环境。人人都会老去,人人也都是养老事业的参与者。在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今天,对部分特殊困难群体进行适老化改造不仅涉及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工作,更涉及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在《通知》中,明确提出“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要求,便是国家统筹住建、民政、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各领域资源,统筹推进改善特殊困难群体居家养老环境的体现,体现出国家正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横向联合、纵深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事业,将形成促进老年群体居住环境提升的巨大合力。
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让老年人“老有所养”,更要让每一位老年人都拥有更加美好的晚年生活。
作者:龚敬(武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