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2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对旅行社行业造成严重冲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旅行社可全额暂退保证金或暂缓交纳,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