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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提速 企业债将迎新一轮扩围
2020-09-17 09:47: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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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申报总规模已超3800亿元

市场化改革提速 企业债将迎新一轮扩围

今年以来,尤其是推出注册制改革以来,我国企业债发行开始提速。3月1日至9月1日,有45只企业债状态显示为“已注册”,申报总规模达3866.2亿元。

与此同时,企业债品种也在扩围。继此前发改委推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企业专项债之后,业内预计企业债将迎来新一轮扩围。

注册制推动企业债发行提速

记者从业内获悉,目前企业债实施注册制已有半年,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在改革利好的带动下,企业债发行有所提速,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记者根据中央结算公司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统计显示,今年3月1日以来截至9月1日,有45只企业债状态显示为“已注册”,申报总规模达3866.2亿元。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副院长袁海霞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2020年1月至8月,企业债发行总规模为2492.3亿元,同比增加近10%。在3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文通知将企业债由核准制全面改为注册制后,对发行人净资产规模、累计债券余额、连续盈利等发行条件均有所放松,叠加审核流程的简化,对企业债券的发行起到一定提振作用,3月和4月企业债发行同比、环比明显增加,其中4月企业债单月发行规模超过650亿元,创2018年以来单月历史新高。在5月企业债发行规模因季节性缩减后,6月至8月呈现波动式上升趋势。

“总体来看,企业债注册制的实施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因政策实施时间相对较短,各项政策制度仍在调整完善中,整体效果尚未完全显现。预计随着注册制实施工作的平稳推进,注册制的效用或将逐步显现,企业债发行有望扩容。”袁海霞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债券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支持力度。

企业债有望迎来新一轮扩围

在发行提速的同时,企业债的品种也在扩围。国家发改委8月26日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推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企业专项债,重点支持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县城新型基础设施和县城其他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自主经营、具有稳定持续经营性现金流的项目,拟在120个示范城市进行重点推广。

对此,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固定收益研究员明明表示,“《指引》中提到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有利于降低债券融资成本,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落地。”

在中证鹏元资深研究员史晓姗看来,此次创新品种的建设内容较以往有所拓展,不仅包括传统基础设施领域,还包括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开发与应用。此外,政策支持力度也较前期有所加强,也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因为项目覆盖面广,可以合理构建项目包,提高现金流质量,在实现融资的同时,有利于降低风险。

事实上,作为定向拓宽我国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品种,近年来企业债一直呈现加速扩围态势。201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四个专项债指引。当年11月,又分别印发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此后又在2016年、2017年印发了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PPP项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指引,共计11个专项债类别。

记者了解到,创新品种企业债券已成为企业债券的主要组成部分,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在继续推进创新品种企业债券申报发行的同时,继续推出新的债券品种。

“发改委推出新的专项债品种,为部分企业发债打开新窗口。未来企业债发行有望进一步提速,或将在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袁海霞指出。

袁海霞认为,现阶段发改委鼓励企业债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为更好地发挥债券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未来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企业债资金用途,支持企业利用债务工具促进自身发展,并继续加大对新基建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助力城镇化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

事实上,自2014年以来,企业债发行条件多次调整,坚持控制风险的原则,一方面放宽优质企业融资门槛,一方面坚守信用底线,要求低资质企业增加担保措施。通过坚持多年的风险排查、监控等工作,建立了相对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

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总体上看,企业债券的风险防范情况良好。截至目前,企业债券累计违约81.4亿元,仅占存量企业债券的0.2%,位于公司信用类债券最低水平。

她介绍,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深入推进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加强信息披露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债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具体包括,持续完善监管规则,推动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企业债券发行注册管理体系;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信息披露指引,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等。

光大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张旭表示,应切实推动债券发行落实投资者保护条款,提高债券存续期内信息披露的质量,提升债券违约处置的效率、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市场的吸引力。

明明建议,未来企业债市场化改革要进一步降低发行门槛,要根据市场需求设立特色品种,并加强企业债的审核、监管等。(记者 孙韶华 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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