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工作,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做好水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常州海事局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项服务举措,细化措施助力企业恢复生产,为常州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重要物资运输“加急办”。常州海事局对载运化肥、粮食、种子、煤炭以及集装箱船舶予以重点保障,优化载运重点物资船舶进出港审批流程,对满足要求的船舶协调引航、代理及码头等单位实现“直靠直离”,为疫情防控和农业春耕注入海事动力。
二是重大工程复工“优先办”。支持常泰长江大桥复工复产,通过在线协同会商方式开展涉水工程许可审查,为大桥急需开展专家咨询的水工项目提供“零待时”咨询服务。实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不见面”审批制度,优先通过网上申请形式开展电子审批,待疫情结束,统一提交相关原件材料。
三是特殊业务审核“顺延办”。在建涉水工程因疫情原因造成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但未及时续办的,在相关施工条件、环境等要素未发生变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并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其持有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对于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船舶、船员、船公司证书,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且无法按期办理审核或者换发的,可予延期办理。
四是政务服务受理“网上办”。积极推动“预约办”“邮寄办”“远程办”“视频指导”等举措,为港航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海事政务服务。推进自助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进海巡执法支队、政务中心自助办理终端建设,增加基层业务办理站点,扩宽政务办理途径,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让行政相对人疫情期间减少到窗口现场办理业务频次。
五是航运企业复产“便捷办”。为辖区航运公司全面复工复产提供精准帮扶,急航运公司之所急,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障圩塘汽渡安全复航,在停运渡船复航前,开展渡运企业渡船安全自查情况的复核,强化复航渡线和渡船的安全监管,加强渡运水域巡查和动态监控,规范船舶航行行为。全力支持航运公司活跃经济市场,对辖区航运公司新建安全管理体系(含新增船种、体系重大变化的)或新增船舶的,直接签发临时证书,保障航运公司积极投入航运生产。
接下来,常州海事局全力防控疫情境外船舶输入,继续跟踪上级对疫情形势变化的研判,严格履行海事监管责任,畅通与辖区相关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白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