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商关系
保证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精准施策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立足职责定位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有力监督作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的落实落地情况,构建“室组地企”联动监督机制,做实日常监督,督促落实减税退税、融资支持、创新激励、纾忧解困等政策措施,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突出问题导向,打通痛点、堵点、难点。坚持问题意识,做到企业和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治什么。厘清各单位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深入查找和纠治阻碍企业发展的“落差”“偏差”,坚决整治审批低效率、准入乱设槛、“微笑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防止惠企政策空转、措施虚化。通过走访调研、12345热线、信访举报等渠道,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意见比较大的问题。对行政审批和执法部门涉及吃拿卡要、推销产品、借款放贷、承揽工程、以罚谋利等问题线索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快查快办、实时反馈,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长效机制。聚焦审批监管,建立完善与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机制,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进一步压缩一把手审批事项时限。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情况全面跟踪、及时反馈。对开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找准问题症结,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机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针对查办的破坏营商环境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组织案发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干部职工汲取教训、转变作风、改进服务。(作者姜自成,系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9月1日理论周刊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