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持续深入推进,从道路、沟渠、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到土地复垦、环境整治、厕所改造等专项项目,各类民生工程大力实施,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逐步改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随之提升。
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小微工程,标的不大但数量众多,是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重点难点。在一些地方,个别基层干部直接插手或间接参与工程项目问题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村级小微工程有哪些环节容易滋生微腐败?如何治理?记者进行了采访。
由于项目金额小、审批程序简单、点多面广等原因,部分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存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2022年12月,湖南省澧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甘溪滩镇太青村党总支原书记刘镇资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原会计孙小丽被诫勉谈话。经查,2019年9月,刘镇资安排孙小丽将往年的植树面积作为当年项目申报,虚列套取资金41870元。澧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易继红介绍:“近年来,村级小微工程相对较多,个别像刘镇资这样的村干部便动起了歪脑筋,套取资金用来覆盖无法入账的违规接待费用等。”
村级小微工程主要指以村(社区)为实施主体,施工单项合同价格较低、工程量较小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业务指导、项目审核、组织招标、资金管理等涉及发改、民政、财政、审计等多个职能部门。
四川省邻水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祝林介绍,村级小微工程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农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如修建整治山坪塘、蓄水池、灌溉渠,保障饮水安全、沼气、电力、农业产业发展等;二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如生产便道建设等;三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如垃圾、污水、黑臭水体处理,厕所、危房改建等;四是社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如修建村图书馆、卫生室、文化广场等。
随着村级“三资”管理日益规范化,明面上公然套取挪用公款的现象大幅减少,一些党员干部便瞄准了村级小微工程。
“由于项目金额小、审批程序简单、点多面广等原因,部分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存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江苏省镇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张格群说。
浙江省开化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蒋勇告诉记者,2020年以来,该县村级小微工程领域问题主要呈现“三高一广两集中”的特点:从信访举报情况看,表现为村主职干部被反映率高、实名举报率高、查实率高;从县委巡察情况看,该领域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行政村覆盖面广;从案件查处情况看,问题类型主要集中在村干部违规承揽插手工程、套取项目资金这两类,人员类别集中为村主职干部。
在江苏省太仓市,党的十九大以来,该市共有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9500余个,涉及资金总额33.68亿元。“部分工程项目的监管由村(社区)负责,其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对监管效果可能产生影响。”太仓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程赟说。
程赟认为,当前这类工程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体系有待规范,各地在操作规范和流程上参差不齐,执行标准还不够统一;二是监管责任尚需细化,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项目管理不够专业,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因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不足,难以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问题;四是流程控制还存在一定漏洞。
对于流程漏洞问题,太仓市监委委员吕乔举例称:“按现有规定,村(社区)对于小微工程项目,可以通过直接发包、邀请招标等形式竞价进行,虽然金额较小,但也有可能引发微腐败。再比如,项目验收内容主要聚焦工程完成度,对工程质量的全面评估尚需加强,等等。”
自己不做亲友做、打包不做拆分做、公开不做私下做……部分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小微工程形式多样、手段翻新
“村级小微工程看起来微小,却连着‘大民生’。”镇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说:“部分工程实施不公开、不透明,在工程承揽、施工管理和造价结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漏洞,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镇江市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查处案例,梳理了村级小微工程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化整为零、优亲厚友、虚构工程、直接发包、先建后补、违规转包、随意变更、高价结算、玩忽职守和履职缺位等十大类。
“从近三年查处情况看,部分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小微工程形式多样、手段翻新,违纪行为有隐蔽、变异趋势,存在发现难、认定难、监管难等监督难点。”浙江省龙游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汪露将这类问题概括为“三不做三做”,即自己不做亲友做、打包不做拆分做、公开不做私下做。
路面浇筑、沟渠修理、路管铺设、停车场修建……2021年2月,一公司中标龙游县湖镇镇曹垄村整体风貌改造工程后,将上述市政项目外包给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某祥之子陈某波施工,陈某祥未予制止。2022年4月,陈某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龙游县村干部履职‘十条禁令’》,严禁村干部本人及其亲属、近姻亲属参与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使用公共或集体资金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投标、承包。”汪露说,“部分村干部总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或以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名义直接承揽、参与本村工程,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中标单位将项目分包、转包给特定关系人,或指定特定关系人向承包方提供、出售所需人力、材料、设备等,从中获利。”
部分村干部为规避招投标,将本应招标的工程项目拆分为多个子项目,再通过直接发包或邀请发包的形式交给指定人员。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石头寨村实施美丽乡村等工程,牵头负责的村委会委员李前生将55.95万元的工程项目违规拆分为47个小型工程项目。2022年5月,李前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少数村干部通过与他人合伙承包、以他人名义变相揽包、从他人手中分包转包、借名挂靠企业、合资入股等方式隐形承揽本村工程,从中渔利。个别村干部甚至以“帮助推进项目”为由,要求入干股分红。浙江省杭州市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河庄街道闸北村党委书记马建华、村委会主任郑建龙为个体工程承建人卢某某在该村集体土地租赁、协调村民有关事宜等方面提供帮助,约定“三人合伙做工程,平分工程利润”。马、郑二人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各收受卢某某所送现金83万元。马建华、郑建龙被开除党籍。二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
针对招投标、资金监管、村务监督、标后管理等统筹谋划、综合治理
“村级小微工程一大特点是标的不大、数量众多,容易滋生‘微腐败’。工程程序不规范、评估不及时、监管不到位,是导致村干部在其中冒领私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行为的重要诱因。”浙江省台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董小海说。
据了解,在工程动议、发包、造价管理、材料采购、施工现场监督、结算验收等环节,违纪违法问题相对易发多发,如随意发包、指定招投标、虚增工程量、虚抬工程单价等都是惯用伎俩。
在浙江省建德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杨俊看来,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多发地带有三处:一是招投标环节,容易发生串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行为;二是项目变更环节,一旦审批制度执行不严,一些项目可能出现不报批擅自变更现象;三是工程结算环节,部分项目存在虚报工程量、未按规定扣费等问题。此外,相关部门聘请的中介机构工作不严谨,多计工程价款现象也时有发生。
“财务支付方面的漏洞值得注意。”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郭立平举例说,可能出现完工后不按合同约定、超前付款,收款方与中标方、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等问题。钱塘区委巡察时就曾发现下沙街道高沙社区微型消防站项目结算时一次性支付工程款8.89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
“村级小微工程为何问题频发?可以从两个层面来找原因。”据浙江省江山市塘源口乡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黄军观察,从村级层面看,一些村干部规矩意识淡漠,对相关要求不熟不学或学而不用;从上级层面看,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指导督促、审核把关不严,对工程项目监管存在“捡大漏小”问题,对小微工程疏于现场管理、过程管理,也缺少“回头看”。镇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也有类似感受,部分乡镇对本级实施工程比较重视,对村级小微工程却“仅备案不检查、仅报销不审计”。
由于村级小微工程类型多、分布面广,农业农村、招投标中心等管理部门难以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每个环节,工程监管多由乡镇安排工作人员带领属地村务监督委员或村级纪检委员负责。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镇村干部条块任务比较繁重,监管人员多为兼职,一定程度存在没时间监督、不想监督、不愿监督问题。此外,由于盲目相信招投标代理、监理等参与方,出现‘施工监管靠电话、项目验收靠目测’等问题。”安徽省来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责任意识不强、监管流于形式是重要原因。
“有些村级小微工程形式上环环有规范,实际工作中却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第十监督检查室主任石磊看来,村级小微工程属于村级事务,事项小、环节多,涉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针对招投标、资金监管、村务监督、标后管理等统筹谋划、综合治理。
厘清职责权限,提升监督合力,压实各方责任,避免专项资金一拨了之
中标额精确,付款方式、周期全部明确……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望江经济合作社的一项电梯设备更换工程中标结果出炉。经合社董事会随即将结果在集体“三资”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上进行详细公示,接受紫阳街道纪工委、经合社监事会和全体成员的监督。“每项小微工程都要接受千百人的监督,如果有猫腻,很容易发现。”望江经合社成员郑军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紫阳街道纪工委书记卢爱民介绍,集体“三资”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将村级小微工程、集体资产管理等全要素纳入,并面向经合社全体成员开通浏览、留言、举报功能。平台可以通过数据比对进行风险提示,如发现关联人投标中标、资金支付异常、同类项目价格畸高畸低等异常现象,就会向街道纪工委发出预警。
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2022年,镇江市纪委监委综合走访调研、信访举报、“12345”市民热线问题反映及近年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数据开展分析,针对村级小微工程拆分工程规避招标、暗箱操作、工程承揽优亲厚友、虚构工程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施治,共查处53起77人。
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领域问题频发、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席建平建议:厘清职责权限,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村级工程招投标、村级印章管理等重要权力事项,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提升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村监会主任、村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作用,强化与审计、巡察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对村级小微工程进行重点延伸关注;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工程管理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提高镇村干部纪法意识,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及街镇定期监督检查,避免专项资金一拨了之。
重庆市巴南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落实监管责任,对项目前期准备、发包、施工、变更、验收、结算、建档等进行全流程规范,强化资金管理使用,降低廉政风险。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推动开发智慧印章管理系统,对村社盖章内容、审批权限等进行严格规定,让权力行使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山东省胶州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放大村级监督“前哨”作用,全覆盖配备和选聘200余名村(社区)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议事程序、招投标流程、现场监管、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开展近距离监督。(管筱璞 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