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闫继勇)1月18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霍敏当选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霍敏简历
霍敏,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广东肇庆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6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院党组秘书;2001年4月至2003年7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2003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07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任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4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院长;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2018年2月至2023年1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3年1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