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迎来制度性安排——个人养老金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记者近日获悉,关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
除了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近年来也取得了快速发展,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及早谋划老年生活、合理储备养老资金已成共识。多位业内人士建议,要根据个人财务状况统筹规划三个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养老金融;对于后者,要根据个人风险偏好,合理配置储蓄、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有效分散风险。
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
对于不少习惯了透支消费的年轻人来说,储备养老资金的关键,是要把牢资金出口、避免“月光”甚至寅吃卯粮、让资金稳步沉淀增值。我国正在试点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就可以有效避免提前支取问题。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这对于我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意义重大。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包含“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发展相对完善,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已有良好发展基础;第三支柱则稍显“不足”,此前缺乏相应的制度性安排,主要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说,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如何参加?如果已经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就可以选择参加个人养老金,该制度坚持自愿原则,并不强制。此后,个人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前者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后者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参加人可分别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一次性开设以上两个账户。
如何投资?个人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参加人可自主决定全程参加或部分年度参加。起步阶段的年度缴费上限是1.2万元,参加人可自主决定缴纳多少。“接下来,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缴费上限再适时逐步提高。”聂明隽说。缴费后,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由参加人自主购买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还可进行长中短期组合,以上操作全部在资金账户中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金融机构。“从境外成熟经验看,参与人能够通过个人养老金参与资本市场、分享实体经济发展红利。”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负责人林晓征说。
如何领取?避免提前支取是个人养老金的显著特点,有助于理性规划个人养老储备、切实起到补充养老的作用。具体来看,账户资金封闭运行,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缴费、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滚存,只有达到相应年龄条件时才可领取。
理性选购养老理财
除了个人养老金,以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代表的商业养老金融也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
其中,养老理财得到了投资者的踊跃认购。记者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获悉,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4家试点机构共发售16只养老理财产品,超过16.5万投资者累计认购约420亿元,募集金额远超预期,有些产品“供不应求”,首批产品中有多只产品多次上调了计划募集规模。此外,6月20日又有两只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正式结束募集,截至目前,养老理财发行数量已扩充至24只。
青睐养老理财的中年人不在少数。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数据显示,40岁至50岁投资者占比达27%,30岁至40岁投资者占比近20%,二者合计约47%,在总投资者中占比近一半;50岁至60岁投资者占比最高,达28%。“这体现出投资者对养老理财需求的广泛性和迫切性,也表明养老财富的市场空间广阔。”工银理财董事长王海璐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养老理财普遍期限较长,投资者需理性衡量中长期收益,不可将养老理财当做“赚快钱”的渠道。从试点情况看,首批养老理财封闭式产品的期限为5年,部分产品特别设定了分红条款,可满足持有期间投资者的部分流动性需求。
“养老理财旨在引导投资者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养老理财理念,对养老进行科学合理规划,根据自身实际将手中的长期资金转化为养老金融产品。”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为此,投资者在购买养老理财时应重点考虑三大因素。一是考虑自身养老需求,判断是否需要进行长期养老投资;二是考虑自身的资金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三是结合自身风险偏好关注养老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风险情况相匹配的养老理财产品。
养老储蓄业务将推出
由于养老储备的需求多元化,相应的,金融产品覆盖的风险偏好也应多元化,不可全部集中在中、高风险偏好。“我国是一个储蓄大国,储蓄率较高,应契合公众的储蓄习惯,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与养老理财产品等形成补充。”董希淼说。
记者走访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当前投资者对于存款这一低风险产品仍有较高需求。以大额存单为例,尽管其年利率持续走低,1年期利率仅为2.1%,但投资者想要成功买到却并非易事。截至6月20日,中国工商银行显示在售的4款3年期大额存单中已有3款售罄,其余1款仅面向新客户销售。
推出“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试点”,正是为了满足低风险偏好人群的养老金融需求。“正在加快研究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试点,初步考虑由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型银行在部分城市开展试点。”中国银保监会大型银行部负责人在日前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透露,该业务兼顾普惠性和养老性,产品期限比较长、收益稳定、本息有保障,可满足低风险偏好居民的养老需求。具体来看,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初步考虑单家银行的试点规模为100亿元,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可以预期的是,未来养老金融业务将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在《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接下来,将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但有一个底线,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必须体现养老属性,产品期限符合投资者的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同时,还要对资金领取设置相应的约束性要求,避免短期‘快进快出’。”银保监会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 (经济日报记者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