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了立法力度最大、监管执法尺度最严、法律制度实施效果最为显著的时期。我们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研究、一体落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从北京密云水库大力推动法治保水的生动实践中总结提炼有益经验,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一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与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为此,必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等30多部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着力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同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河湖长制、林长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制度,持续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密云区在北京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保水的工作意见》,建立“2+1”生态检察保水制度,制定促进律师参与保水保生态服务意见,构建起系统集成的法治保水制度体系,为守护密云绿水青山提供了规范化、专业化制度保障。
进一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在建设美丽中国过程中,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不断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积极妥善应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是从问题入手,取得了良好效果。自2015年启动试点以来,已实现两轮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督察全覆盖,并对6家中央企业和2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督察,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9月22日,“良法善治”网络主题活动采访团来到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王各庄村。据了解,2020年这里曾发生一起非法倾倒、填埋垃圾引发的污染环境案,密云区检察院着力推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生态修复责任,让违法者为污染行为买单,其示范与震慑作用让此类案件在密云区大幅减少。这起2021年北京市首例非法填埋垃圾引发的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是密云区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的缩影。
进一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系统治理、齐抓共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坚持系统观念,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把系统观念贯穿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密云区变“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密云区水库综合执法大队率先在全国实现水资源保护区域性综合执法,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这一创举增加了绿色发展的制度供给、强化了制度执行,成功破解了以往环保体制职责分散交叉、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较弱等“老大难”问题,走出了一条坚持依法治污、综合施治、整体联动的新路子,有效提高了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22年8月30日,在习近平总书记给建设和守护密云水库的乡亲们回信两周年之际,密云水库上游流域两市三区五县(承德、张家口两市和所辖五县,怀柔、延庆、密云三区)构建“1+3”法治保水深度合作新格局,在建立健全会商交流、加强执法司法各环节协作、深化专项工作合作、强化风险隐患联防联动等7个方面推进法治保水的深度协作,构建起跨区域、全流域执法司法协作的新格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坚持系统观念的最佳诠释,也是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的最好贯彻。
青山绿水令人流连,法治保水让人憧憬。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在法治力量的护佑之下,密云水库的天会更蓝、水会更净、未来会更加可期。(刘宇轩 法治网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