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 见习记者 张运恒 方芳
山河千古在,时代好风光。
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18年前的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湖州市安吉县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河北“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为河北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执司法之“笔” 绘好绿水青山新画卷
塞罕坝机械林场、木兰围场国有林场位于河北省最北部,靠近距离北京最近的沙源——浑善达克沙地,也是“三北”防护林体系、首都周围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曾经这里“黄沙遮天日,飞鸟无栖树”,在一代又一代塞罕坝人的艰苦奋斗下,昔日的荒原如今披上了绿装,成为“花的世界”“林的海洋”。
为了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近年来,承德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司法之力守护“花的世界”“林的海洋”,筑牢华北生态安全的绿色长城。
2022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某于禁猎期,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育太和乡八英庄村、横立营村,用其改装的射钉枪与齐某某狩猎雄性环颈雉鸡两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齐某某使用自制电鱼工具,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育太和乡育太和村三道川河河道内电鱼,所电渔获物被其食用。案涉三道川河是自然水域,属辽河水系,为禁渔区,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齐某某犯非法狩猎罪、法捕捞水产品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1.5万元。
惩戒不是目的,如何预防环境资源遭破坏才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2023年8月9日,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修复,实现法律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塞罕坝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由此迈上了新台阶。
育生态文明心 以法治守护生态底色
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钓鱼台湿地公园,基地下设17个林场,主要用于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在这里,人们可以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了解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生态修复方式,切实感受到修复性生态方式的作用。在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还能“沉浸式”感受法庭审理刑事、行政、民事案件范围,了解哪些行为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强化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承德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实行涉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县集中管辖,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部署,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2022年以来,通过环境资源审判,承德两级法院判处罪犯96人、罚金817.2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24.4万元,补植复绿林地200余亩。
锚定“双碳”目标 “碳”索绿色发展未来
2023年6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指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当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已成为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实现“双碳”目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一方面,对法庭老旧设施进行煤改电改造,实现法庭自身碳减排;另一方面,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等单位通力协作,开展植树造林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以实现碳补偿。
经过持续探索实践,2023年7月,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成功获得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碳中和认证。
碧水青山气象新,江山如画美不言。为此青绿,承德仍在书写着专属“绿色答卷”。
【短评】
河北承德通过建设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成立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等举措,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塞罕坝“再接再厉、二次创业”殷殷嘱托的生动实践。在建设美丽中国的新征程上,法治始终不可或缺。传承好塞罕坝精神,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于生态环境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惟其如此,才能不断夯实“花的世界”“林的海洋”的法治根基。
(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李贤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