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著名的水乡,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河湖资源禀赋与生态底蕴是江苏的重要省情和地域特色,河湖完整完好、生境良好和功能发挥是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是呵护河湖生态环境、建设幸福河湖的关键环节和根本途径。按照“全力建设幸福河湖的动员令”部署,聚力河湖空间管控,聚焦河湖水域保护,聚智河湖生境复苏,推动江苏河湖保护实现新跨越。
坚决扛起河湖保护的历史使命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坚持系统治理理念。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坚持河湖治理的统筹协调,就是要把河湖治理放在生态系统大布局中安排,统筹各类要素、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需求,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系统推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实现河湖综合功能发挥。
坚持河湖休养生息。让河湖休养生息,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生态规律,坚持河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深入开展水域岸线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河湖综合治理、水生态涵养区建设、水土流失防治等,逐步改善河湖水体质量,提升涵养水源能力。
坚持空间严管严控。自然界的淡水总量是大体稳定的,但一个国家或区域可用水资源有多少,既取决于降水多寡,也取决于盛水的“盆”大小。要坚持河湖空间的严管严控,依法依规确定河湖的范围边界;要加强河湖分区管控,从严从实开展划界成果调整完善工作;要强化动态巡查监测,持续推动以河湖为载体的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通过退圩还湖,增加河湖空间,提高河湖环境容量。
坚持幸福河湖建设。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建设目标,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全面推进河湖保护的现代化实践
江苏水利尊重河湖自然规律、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有效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
完善河湖保护顶层设计。把法规、规划、制度的创建和实施,作为引领河湖保护、约束涉河行为、推动生态修复的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顶层安排。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出台《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印发骨干河道和湖泊保护名录,累计划定10.8万公里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完成省骨干河道、在册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布局河湖水域和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为岸线整治修复奠定基础。出台幸福河湖建设、河湖巡查管控等系列指导意见,提倡河湖自然化、生态化,保护河湖的自然风貌和美学价值。
恢复提升河湖生态空间。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发挥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优势,全面整治河湖“两违三乱”,全力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完成上报国家的“四乱”问题清理。高位推动碍洪问题整治,全部整改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拆除碍洪建筑物、圩埂等碍洪设施。着力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常态化开展流域性涉河建设项目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统筹推进河湖生境复苏。从流域的系统性和河湖生态的整体性出发,推动河湖生境复苏,塑造幸福河湖“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现实模样。先行探索退圩还湖,重点推进太湖、洪泽湖、长荡湖、固城湖、骆马湖等湖泊退圩还湖,加快复苏科学合理、动态平衡、稳定可持续的湖泊生态系统。深入开展岸线治理,通过优化整合生产岸线、保护提升生活岸线、整治修复生态湿地的工程措施,修复河湖湿地岸线。
加强“两河两湖”系统治理。把河湖治理放在生态系统大布局中安排,统筹各类要素、整合各种资源,系统推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持续实施长江大保护,深入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治项目整改,推动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长江岸线整治项目任务。以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为引领,着力推动以大运河水域为主轴、大运河核心监控区为辐射面的运河保护格局构建。系统推进太湖流域骨干引排工程建设、蓝藻打捞、生态清淤、调水引流、湖泛巡查防控等水利措施,连续15年完成国务院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两个确保”目标。充分发挥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平台优势,从早、从快推动洪泽湖系统治理,实现近2万住船渔民上岸安居,逐步实现水清成流、绿连成线、景连成链。
努力实现河湖保护的美好愿景
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在新起点上接续奋进,积极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实现新跨越。
要更加注重水域保护。水域具有调蓄洪水、供给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容量、维持良好生态、调节气候及发展航运、养殖、旅游等多方面的功能。要积极开展水域依法管理、严格管控,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改善水生态环境,推动水域面积稳中有增、水域功能逐步提升。
要更加注重空间融合。河湖具有防洪、供水、生态等各类功能,必须更加注重河湖空间融合、多目标统筹和协同治理。要坚持防洪保障优先、供水保护优先、生态复苏优先、应急除险加固优先,保护河湖生态空间的完整。
要更加注重分类管控。统筹推进水域岸线功能管理、资源管控和生态保护。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优化河湖水域岸线“三生空间”,留白河湖生态空间,实现河湖水域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谱写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绘就美丽江苏生态画卷
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擘画了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宏伟蓝图,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近年来,我省始终将水土保持作为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力推动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创新突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土保持呈现健康稳定、高水平发展态势,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紧盯目标责任落实 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水利部等七部委每年对各省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考核评估,我省已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为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江苏省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省对市、市对县同步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强化了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水土保持工作主体责任,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体系。
近期省级出台了《江苏省“十四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市、县分别制定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十四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形成省、市、县三级“综合+分期”的规划体系。围绕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山丘区、平原沙土区为重点区域,编制《江苏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十四五”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引领“十四五”期间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统筹推进综合防治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统筹推进预防保护。“十三五”以来,通过开展水源涵养、封禁、植树造林等预防保护措施,全省共实施预防保护面积418平方公里。以4个丘陵山区、3个平原沙土区、4条生态廊道为重点,分区分类实施预防保护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防护。在丘陵山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采取封禁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森林植被恢复;在平原沙土区,以水源地保护、河道综合整治和农田林网建设等为重点,通过蓄、引、提、调并举,进一步扩大蓄水能力,改善水源水质,改良土壤品质,控制面源污染。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通过政府主导、水利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以来,全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6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7.89%,位居全国前列。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抓手,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三五”以来共投入9.2亿元,完成92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新建生态清洁小流域131条,累计建成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180条。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出台《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各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监督检查和设施验收等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提双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管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十三五”以来,省市县三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数量逐年上升,2022年全省审批方案7560个。同时,各地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实施联动审批、开展重点监管,有效提升了水土保持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推动常州市省级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先行示范区建设,指导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扩大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范围,提高了区域评估覆盖率。通过简化程序、减少费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减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各地按现行标准的80%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22年全省各级共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4656万元。
强化科技信息手段 管理效能全面提高
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区域遥感监管及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三个“全覆盖”,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通过遥感影像解译等手段开展小流域划分,实现全省3909个小流域基础信息上图入库。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对全省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消长分析,将水土流失图斑落实到每个小流域单元,每年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年报。提出“十四五”期间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及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值,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对各设区市、县(市、区)的水土保持率任务分解。
建成16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逐站编制精细化操作手册,完成站点统计分析模块升级,不断优化管理体系,实现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合理化配置,监测站网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传输、在线整编、精细管理,完成江苏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初步建成。
坚持典型示范引领 综合效应日渐彰显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打造了一批集中连片、效益突出、群众欢迎的水土保持样板工程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典型。2022年,锡山区、溧阳市、吴江区等3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六合区河王坝生态清洁小流域等4个工程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为历年最多。全省累计创建4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4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11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在全省范围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效果。
江宁区汤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紧扣生态修复理念,积极践行“两山”理念,通过开展矿山修复,5个采石宕口得到了有效修复治理,园内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和生态景观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园内深耕汤山历史人文与矿坑文化,逐步完善主题节点,吸引大量游客前来“打卡”,提高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的深入了解和认识,社会效益显著。园区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已经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水土保持示范样板、科普教育的重要窗口,打造全国矿山生态修复的示范标杆。
六合区河王坝生态清洁小流域以提升流域水源水质和人居环境维护等水土保持功能为目标,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幸福河湖建设与乡村振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36平方公里,湿地生态保护8.35平方公里。通过实施污水集中处理,严格控减农业面源污染,垃圾城乡一体化分类收集转运,农村河道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实现“水体活、水面清、水系畅、岸坡美”。河王坝小流域变成了一条水清岸绿的清新走廊,成为六合区的一颗生态明珠。
新征程上,我省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两办意见精神,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系统治理能力,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发挥水土保持综合功能,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努力建成美丽中国的省域范例贡献水土保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