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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人类应该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
这段话出自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的讲话。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就是强调要把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生态文明建设被写入宪法、党章,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截至2021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4.9%,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3%。
对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和建设,也有力地推进我国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倡导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绿色成为普遍形态,我们全面实现自然财富、生态财富、社会财富、经济财富同步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14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达到80976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12551美元,超过世界人均GDP水平。
不过,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现实矛盾和挑战。作为发展中国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我们必须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关系问题,从而为全人类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本期特约专家:张卓群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