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20日起施行。这一重要法律的出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为民营企业的稳健发展与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民营经济在推动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提升,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截至2025年1月底,我国民营企业5670.7万户,是2012年民营企业数量的5.2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012年的2.8万家增长至2024年的42万多家,占比由62.4%提升至92%以上。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这对于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将“政策红利”变成“制度保障”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增强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敢投敢闯的底气。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都要靠实践体现和彰显。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完整、准确、全面做好这部法律的宣传解读工作,落实好法律相关要求,推动各项配套规定尽早出台实施,协调各种支持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在项目推介对接、前期工作和报建审批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司法部要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金融监管总局要对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制定一系列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等。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治是信心的保障。凝聚更强社会共识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必将让民营经济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也期待广大民营企业能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力量。(褚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