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在调查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支某某期间,调查员季某某不仅调查存在问题且受贿于支某某表妹人民教师施某某6万元……”去年3月,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季某某非法收受被调查对象亲属贿赂。
然而,这封写得有鼻子有眼的举报信,内容竟是不实的——经查,支某某并没有施姓妹妹,且区教育系统内并无施某某此人。调阅季某某相关时间段的账单流水,也未发现收受6万元的问题。调查组多次联系举报人张某某了解情况,但均遭到拒绝。
经多方调查核实,由于不满母亲的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张某某先后举报了案件经办的民警、法官以及信访调查工作人员,多次捏造事实举报。去年9月,洪泽区纪委监委决定,对季某某予以澄清正名,并认定该检举控告为诬告陷害。同年10月,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公安机关对张某某予以训诫处理。
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去年以来,洪泽区纪委监委先后为受到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16人次,联合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起,持续释放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
抓实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建设是关键一环。洪泽区纪委监委制定澄清正名以及为探索型、创造型、改革型工作背书实施方案,强化分析研判、沟通会商,审慎选择澄清方式,精准规范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诬告陷害不仅让干部蒙受不白之冤,也会对本地政治生态、社会风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洪泽区纪委监委通过“板凳课堂”、发放《漫画释纪——诬告陷害要不得》微手册等方式,引导群众依规依纪、如实有序进行检举举报,同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进行“一信双查”,既查违纪事实,又查诬告陷害事实,做实澄清正名“通篇文章”,营造廉而有为的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记者 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