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邮政局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快递进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6个省(区)和15个市(州)组织开展“快递进村”试点工作。
其中,6个省级试点为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青海;15个市级试点为太原、吉林、济宁、驻马店、黄冈、郴州、防城港、海口、资阳、黔南、玉溪、西安、延安、银川、哈密。
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在试点地区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快递发展经验,推动快递服务直投到村,基本实现有条件的地区“村村通快递”,以试点工作带动全国“快递进村”工程更快、更好推进。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健全基础网络。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着力通过布网点、优线路、强服务等措施,在巩固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快递服务直投到村;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农村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地方事权有效落地,加大政府在农村快递发展上的投入,创造有利于农村快递发展的规划、政策、制度环境;三是推动融合发展。结合地方实际,推动农村快递与邮政、交通、电商、供销合作等领域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大力推进农村快递与电商协同发展,打造服务农产品上行的“直通车”;四是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农村快递服务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服务承诺。提升农村快递网点生存能力,保障农村快递网络稳定。依法打击农村快递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国家邮政局启动“快递进村”工程,并制定《“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到2022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记者 吉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