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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典型案件 令督察组触目惊心
2020-09-29 07:04:00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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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废水浓度超标近千倍垃圾填埋场引发投诉百余起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污染案件

● 对于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流域“触目惊心”的污染问题,督察组指出,台州市相关县区面对复杂环境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是导致椒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 天津市城管委作为主管部门,对大韩庄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重视不够、跟进不力、督办不严,填埋场运营单位对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场内环境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渗滤液环境污染和风险问题迟迟得不到彻底解决

● 作为玉盛祥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政府和作为主管兴寿镇林业站的昌平区兴寿镇政府,对玉盛祥公司长达15年无证非法开采牛蹄岭山体、毁坏农用地及林地行为熟视无睹,是玉盛祥公司违法行为长期未得到制止的主要原因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流域永安溪一化工园区附近渗出污水COD(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9600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979倍;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近几年,天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市级环保督察累计收到信访投诉104起;北京玉盛祥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盛祥公司)长期在燕山山脉牛蹄岭无证非法开采长达15年,造成51.65亩林地被毁,其中,44.65亩林地为北京市十三陵林场的国家级公益林……

正在进行的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浙江、天津以及北京现场督察时不仅查实了这些突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而且一些污染问题更令督察组感到“触目惊心”。

督察组直指:“台州市相关县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工作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天津市城管委督办不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对玉盛祥公司长期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不闻不问,致使非法采矿行为未得到及时纠正”。

企业私设暗管偷排

化工废水浓度超标

今年9月,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浙江省,对浙江省进行第二轮督察。出乎督察组意料的是,督察组进驻后不断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台州市椒江流域存在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严重,化工企业私设暗管偷排,椒江两岸小码头、造船等企业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问题。对此,督察组立即派出督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在现场,督察人员发现,位于椒江上游永安溪边的台州市仙居县经开区现代医化园区,有各类化工企业16家。“由于监管不力,一些企业偷排废水造成地下水污染,并通过河堤渗出,在河滩上形成长达1200多米的黄色渗水区域,最终汇入永安溪。”督察组透露说,据调查,渗出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最高达23800mg/L、175mg/L,污染触目惊心。2015年以来,这个园区的污染问题不仅群众反映强烈,而且多次被浙江卫视和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曝光。

更让督察组感到意外的是,几年来,仙居县有关部门不对园区和周边地下水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只在永安溪河床近园区一侧堆积砂石,以提高河滩高度并覆土种植芦苇,使污水不再从河滩表面涌出,从而掩盖污染问题。督察组随机选择部分河滩开挖,扒开芦苇和表层砂石后,立即露出受污染的黑色砂石和刺激性气味明显的化工废水。督察组说,调阅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渗出污水COD浓度最高达19600mg/L,氨氮浓度158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979倍和157倍,污染十分严重。

据督察组介绍,截至这次督察,仙居县有关部门仍未对园区及周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详查。

椒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近年来,入河污染物对近岸海域污染严重,台州市海洋环境公报显示,2015年以来椒江近岸海域水质一直为劣IV类。督察组指出,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椒江近岸海域污染严重。

据督察组介绍,椒江两岸曾经存在大量医药化工、电镀、拆解等企业,部分企业遗留场地污染严重。“根据《台州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督察组说,截至督察时,椒江两岸仅有14个污染地块纳入清单。督察组检查发现,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椒江边的中兴砂场地下渗出黑色污水,散发出浓烈的刺激性气味,长期直排椒江。

“该地块原为江南化工厂,已于2001年自然关停,但未纳入台州市污染地块清单,长期处于监管空白。”督察组透露,虽然近20年过去了,这一地块渗出污水COD和氨氮浓度仍高达1090mg/L和51.4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53.5倍和50.4倍,甲苯浓度为3.58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的34.8倍。

督察组指出,椒江两岸企业废水偷排、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突出。据督察组介绍,今年7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发现,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将大量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偷排椒江入海口,红棕色的污水带绵延数公里,散发浓重的化学产品气味。据初步调查,外排废水量约6万吨,性质十分恶劣。

此次督察还发现,在废弃已久的台州市政窨井中仍有两根管道接入椒江,直排污水;一些沿江生产企业侵占河道岸线,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侵占滩涂湿地;大量砂石码头和造船厂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污水直排椒江。其中,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一处拆迁区块违规堆放建筑、生活垃圾约1300立方米,废油40多立方米,其中废油中还混有垃圾、泡沫材料等约5吨,严重威胁椒江水质安全。

填埋场污染投诉多

整改滞后问题突出

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开始投诉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天津市津南区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一直是投诉热点。

今年8月3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天津市,对天津市进行第二轮督察。9月10日,督察组对天津市群众投诉集中的部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发现津南区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滞后,渗滤液污染问题突出。

据督察组介绍,隶属天津市市容环卫发展有限公司(属天津市城管委直属企业)的大韩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已累计垃圾总填埋量504万立方米,约占总库容75%的基础上,目前每日仍新增垃圾填埋量约1500吨。

“大韩庄垃圾填埋场仅有1套每日处理15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且因设备老化、工艺缺陷无法正常运行。”督察组表示,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后,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城管委启动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并计划2019年9月建成投运,但直到2019年4月项目才获得可研批复。2019年8月项目动工建设,今年7月项目才正式运行。截至目前,大韩庄垃圾填埋场全部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26万吨,环境风险突出。同时,每日产生的2.6吨污泥未按环评批复要求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直接在该填埋场非法填埋处置,已累计填埋104吨。

督察组在现场督察还发现,大韩庄垃圾填埋场20多处填坑底部防渗膜出现破损,渗出的高浓度污水通过雨水沟进入雨水收集池,导致两个雨水收集池内水质COD浓度分别高达760mg/L和756mg/L。第二轮督察发现,填埋场水沟内又有部分渗流污水积存,现场监测COD浓度高达240mg/L。

对大韩庄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督察组说,近几年,天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中央环保督察、天津市级环保督察累计收到信访投诉104起,虽多次当地督办、查处,但整改落实仍不到位。

长期无证非法开采

毁坏林地破坏生态

今年9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对北京市开展的第二轮督察中彻底查清了玉盛祥公司长期在燕山山脉牛蹄岭无证非法开采,毁坏大片林地,破坏生态问题。

督察组指出,成立于2002年5月的玉盛祥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林地征占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无证非法开采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与延寿镇交界处的燕山山脉牛蹄岭山体,用于加工生产石材石料,造成林地大面积毁坏,生态破坏严重,违法行为持续15年之久。

“根据2005年以来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分析,玉盛祥公司在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05年起非法开采山体行为从未停止。”根据督察组要求,北京市规自委昌平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玉盛祥公司非法开采行为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玉盛祥公司非法开采牛蹄岭山体造成51.65亩林地被毁,其中,44.65亩林地为北京市十三陵林场的国家级公益林。据北京市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调查估算结果,玉盛祥公司2005年至2020年非法开采山体矿石总量约41万吨。

现场督察发现,玉盛祥公司在开采山体过程中未采取任何生态修复措施,破碎和皮带运输设备完全置于露天,未安装集尘和除尘设施,也未设置任何喷淋降尘装备,导致山体岩石大面积裸露,自然生态破坏十分严重。由于长期开采导致当地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植被难以恢复,玉盛祥公司的开采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以及森林法的有关规定。

据督察组介绍,针对玉盛祥公司擅自毁坏林地行为,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已立案查处。针对玉盛祥公司毁坏十三陵国家级公益林行为,昌平区政府已经致函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建议立案调查。

点名批评属地政府

继续进行后续督察

对于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流域“触目惊心”的污染问题,督察组指出,台州市相关县区面对复杂环境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是导致椒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督察组要求,台州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责任担当,以壮士断腕、敢于碰硬的决心和勇气,有力推进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到位。

“大韩庄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由来已久。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复举报,这一问题被列入边督边改重要内容;2018年8月,天津市级环保督察再次指出其整改缓慢问题;2019年6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就此函告天津市,并要求落实整改要求;2019年8月,天津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又一次指出问题。”督察组说,天津市城管委作为主管部门,对大韩庄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重视不够、跟进不力、督办不严,填埋场运营单位对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场内环境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渗滤液环境污染和风险问题迟迟得不到彻底解决。

对于玉盛祥公司破坏生态问题,督察组表示,作为玉盛祥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政府和作为主管兴寿镇林业站的昌平区兴寿镇政府,对玉盛祥公司长达15年无证非法开采牛蹄岭山体、毁坏农用地及林地行为熟视无睹,是玉盛祥公司违法行为长期未得到制止的主要原因。

同时,北京市规自委昌平分局2018年第三季度根据国土卫片图斑发现玉盛祥公司开采项目为违法项目时,仅机械地要求玉盛祥公司拆除彩钢除尘罩,却对其长期无证非法开采牛蹄岭山体行为不闻不问。督察组指出,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十三陵林场不仅对玉盛祥公司非法毁坏国家级公益林等林地行为疏于监管,履职不到位,导致毁林范围持续扩大,而且两家林地主管单位面对督察组问询时还相互推诿责任。

对于这三起典型案件,督察组表示,对其中的有关情况将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将做好后续督察。

标签:填埋场;督察;垃圾
责编:李旸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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