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昊 杨文佳)连日来,我国多地遭受强降雨侵袭,累计雨量大、影响范围广,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防汛救灾形势严峻。6月21日,财政部再次会同应急管理部向广西、福建、江西、湖南等4省(区)预拨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地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多措并举推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救灾资金科学有效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把督促做好防汛救灾保障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监督责任到位推动财政资金保障到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纪检监察组将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促财政部相关司局建立完善救灾资金预拨清算制度,根据经应急管理部核实的地方上报灾情,按照规定标准对紧急预拨资金进行清算,并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财政部地方监管局跟踪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开展核查,做好跟踪问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5月下旬以来,江西省遭遇多轮持续性暴雨,造成全省400万人受灾。为保障救灾资金及时合理拨付使用,江西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相关职能处室开展提醒谈话,督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资金分配使用上突出救灾救急、重灾区和受灾群众,把“好钢用到刀刃上”。同时,督促省财政厅主动加强与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全面掌握灾情、了解各方需求,切实做好灾后重建资金保障工作。今年入汛以来,全省已统筹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00万元,为支持重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根据相关程序规定,救济资金拨付到个人的,按照县、乡、村审核审批名单进行发放;资金直接拨付到集中安置点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物资的,由乡镇一级审核把关使用。”为确保救灾资金精准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日前成立监督工作组,聚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拨付和管理使用开展专项监督。连日来,监督工作组到融水苗族自治县、鹿寨县的集中安置点,通过与受灾群众座谈、查看救济资金调拨台账等方式,了解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压实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聚焦防汛防灾重点,督促市财政局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跟进各地汛情,了解防汛项目需求和进度。同时,强化对防汛救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跟踪,确保防汛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基础设施防护、群众安置避险等重要领域,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连日来,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遭遇强降雨,多地超历史警戒水位。中央救灾资金下拨后,该县纪委监委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进行全链条监督,严格监督各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分配、拨付和使用救灾款物,严防滞留、截留、贪污、挤占以及虚报冒领等问题。同时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16个乡镇及有关县直部门在救灾物资发放工作中的纪律作风、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实地监督,保障救灾资金真正用在受灾群众身上。